卞说卞聊:“河长”市长因河流污染被罚款还登了报

31.08.2015  07:59

  要罚就罚市长款,罚得再少也管用

  

  卞说卞聊,老鬼来啦。

  在浙江有个诸暨市,市长叫徐良平,此人分管了一个河段,分管一个河段的环保问题,结果这个河段出现了污染,里面有垃圾,于是乎他就被罚款140块钱。这事呢,还被当地的报纸给登了出来,先把他的大名登上,然后是罚款的数额,同时登上的还有诸暨市其他18个市级领导,也是因为环保问题,有的被罚了50元,最多的好像被罚了200元。

  我一看这条消息觉得有点新鲜,你说一个市领导因为工作做得不太好,被点名这个不算怪事,可是被罚款似乎倒不多见。不过这罚的数额那倒不多,140块钱也就是个象征性的。你想这诸暨算个县级市,这市长一年下来账面上的收入怎么也得有个十万八万的吧?140块钱那真是小数目。可我觉得更重要的是,对他名声的这个影响。你看这报纸上都登出来了,市长因为什么什么事被罚款,似乎看起来不太好听,那对市长是真有点触动啊。

  也许有人会说,用罚款这个手段来对付市长,这是不是有点作秀啊?合适不合适啊?那得看什么工作。因为一个市长他分管的事太多了,什么政治、经济、社会等等很多方面,你什么事情都用经济手段来考核,那确实不一定特别合适。但是我觉得环保治理污染这件事不一样,第一它和所有老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第二它的工作成果也是所有老百姓能够随时看得到、监督得到的。河里面有没有污染,老百姓从这儿经过,大家都一目了然,看得清清楚楚啊。哎,我觉得对老百姓特别熟悉的事,用老百姓也特别熟悉的手段来监督,这倒不失为一种方法。因为我们老百姓平时碰到个什么事、犯个什么错也经常被罚款嘛。

  以前我们看过相关的报道,哪儿有什么污染啊,也有企业家或者是爱心人士出来跟市长或环保局长叫板,说你们要是到河里面游个泳,我给你20万;你要是敢到河里面喝口水,我给你30万等等。我觉得那都算是奖励性的惩罚措施,你要做不到对他也没什么损害。但是真正对他较真罚款,那可就不一样了,这等于是如果他们工作不力,对他们进行惩处的手段除了政治手段、组织措施以外,又多了一个经济手段。

  我觉得这个方法咱们似乎也可以考虑借鉴借鉴。你想啊,从2013年开始,咱们江苏省已经有了计划,要用3年的时间每年整治100条河道,基本解决我们省内城市河道黑臭的问题。前不久,我们还公布了去年没达标的,全省63条河道的负责人的名单,我看了一下,那上面好像什么副区长、副市长比较多,行政一把手被问责的倒不常见。所以我觉得咱们也可以借鉴这种方法,如果哪一个城市的河道治理的工作没达标、没完成,咱们那就盯着那行政一把手问责。除了我刚才提到的那些政治手段以外,还得辅之经济手段——罚款。不过我觉得咱们罚的那个数额要比诸暨那个要稍微多一点,多到什么程度呢?我觉得要多到他不是一个贪官污吏的话,这款罚了要让他觉得有点心疼、肉疼,那才合适啊!

  正所谓:分管河道有污染,市长要把责任担。又被点名又罚款,让他有点小难堪。咱们也可来借鉴,治污问责盯主官。他若工作不得力,损他名声罚他钱。

  善有善报法律保

  【概要】南京浦口一位孤寡老人去世,法院将遗产判给他的一位朋友黄先生,原因是黄先生照顾老人,给予了精神陪伴;上海一名独身女教师受学生照顾29年,去世后,资产被学校收回,这名学生郑女士上诉法庭,最终继承了老师48万元的遗产。

  【老鬼说】我把这两件事结合起来一看,我就发现有这样的特点。首先不管是黄先生还是郑女士,他们都绝对不是为了遗产才来照顾陈先生和魏老师的,因为他们照顾了他们那么多年啊!他们凭的全是对他们的感情和爱心!另外,在照顾两位老人这么多年的过程当中,也许他们在经济上投入不是很多,但是他们在精神上、在心理上给了两位老人更多的关怀和帮助。这一点我觉得比付出金钱、付出物质更加显得难能可贵,所以他们的善行一定能得到善报。

  当然这个善报不单单是指金钱方面了,黄先生才得了区区5万元钱,那魏老师留下的40多万在上海也不算什么大钱,人家照顾她将近30年啦!40多万元能抵得上30年的情义吗?我认为他们得到更大的善报就是法律的鼓励。你看不管是南京的中院还是上海的法院,对他们这种善行都是肯定、鼓励和支持。

  我们老说中国的古话“善有善报”,那是天理。可天理什么时候能实现,那要看老天爷的意思。有可能是现世报,有可能是来世报。但是这个法律的保障就不一样了,法律的保障就一定是及时报,你只要做出了善行、付出了善举,你就一定能够得到善报,法律是给予保障和肯定的。

  正所谓:非亲未必不如亲,有缘能结多年交。物质扶助诚可贵,精神关怀更重要。真心总能换真情,善行终能得善报。更喜法律来保障,效力胜似天理昭。

编辑: 燕志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