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老弱病残当事人立案有 “特护”

18.05.2015  11:52
       

  5月12日上午,一位身上背着氧气包的老大爷到来到沭阳法院立案大厅,导诉员王兰急忙热情迎上前去:“大爷,您好,请问有什么事?”“大姐,我是来告状的,你看我该找谁呀?”王兰见老人只有自己的身份证,其他什么材料都没有,便领着他来到立案庭庭长黄海军的办公室。黄庭长起身相迎,热情地让座、倒水,然后与老人倾心交谈。老人耳朵不好,需要贴近耳朵并大声说话才能听到,黄庭长与老人坐到一起,耐心听他说话,详细询问事由。老人告诉黄海军:“我叫李万富,是陇集镇灯前村人,今年79岁,近年身体不好,没钱看病,三个子女中有两个子女尽孝,可大儿不给我钱,我住不起院看不起病 ,我是来告状要求大儿给付赡养费和医药费的。”

  黄庭长得知老人的来意后,将老人带到了立案大厅设立的法律志愿者工作站内,由律师免费为老人书写了诉状,立案人员查明其大儿子的身份信息后,很快为老人办理了免交诉讼费等立案手续。考虑到老人的实际状况,立案后当场转交耿圩法庭,黄庭长向法庭王霞法官说明情况,请其在最短时间内传被告到庭调解,让老人及早安心住院治病。临别时,安排专人将老人送上回家的公交车。

  这是沭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真情关爱老弱病残当事人的一个缩影。

  为了让老弱病残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沭阳法院规定,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经初步审查,认为起诉、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属弱势群体,符合司法救助规定情形的,要履行释明义务,向其详细解释法院司法救助规定,经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缓交、部分或全部减免交诉讼费用。同时还规定对所有涉农案件均要进行释明,符合经济困难条件的,予以司法救助。今年以来,该院共为老弱病残当事人缓减免各类诉讼费用13余万元。对于文化水平不高、身体状况不好等原因,来诉讼时没有诉状,手续不全的当事人,该院无偿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书写诉状等法律服务,此举受到广大人民群众及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作者单位: 沭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