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检察第三方介入刑事申诉公开答复效果显现

13.05.2015  13:59

  “还是你们说的有道理,这下我也想明白了……”近日,在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的一起刑事申诉公开答复会上,申诉人高某对第三方人员的答复很满意,表示不再申诉。

  虽然加害人已被判处刑罚,但申诉人高某认为参与该案的另外三人也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故而向沭阳县检察院提出申诉。经沭阳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其他3人并未参与该案,依法不予提请抗诉。申诉人高某对检察机关的决定依然表示不服。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增强说理公信力,经高某同意,沭阳县检察院启动第三方介入机制,由申诉人从“第三方人员库”中自行选取律师、当地司法所人员、人大代表等3名第三方人员对该申诉案进行公开答复。

  在公开答复会上,第三方人员就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公安机关鉴定意见和目击证人证言的客观性、关联性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发问、评议,案件承办人分别就申诉人、第三方人员关心的问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阐述了自己的看法,并结合类似的案件对该案予以佐证。数小时的阐述说理让申诉人高某对该院不予抗诉的决定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并对该院和受邀第三方人员所作的工作表示感谢。

  据介绍,为充分发挥“第三方”人员优势,促进重大信访案件妥善处置,沭阳县检察院建立重大信访案件“第三方介入”机制,制定出台《第三方介入重大信访案件实施办法》,明确 “第三方”人员介入信访案件的范围、方式、职责和具体程序,对不服不批捕、不起诉、刑事赔偿案件决定、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等等九类信访案件,可依职权或申请第三方人员介入案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