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 沭阳检察官调解化矛盾 今年来已办案30余件

18.04.2017  11:20

    “买卖不成情意在,这事儿是我冲动了,对不住了顾老板!”4月12日下午,江苏省沭阳县检察院调解室里,经检察官于广飞的调解,犯罪嫌疑人陈某与被害人顾某握手言和,并互相诚挚道歉。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原来,今年1月13日,因为生意上的矛盾,陈某和顾某在电话中争吵了起来,这份争吵并未止于电话中,很快,顾某夫妇驱车来到了陈某经营的煤炭厂里,双方再次理论起来,争执期间引起了厮打,陈某当时一拳便打在了顾某胸口,并照着耳朵给了顾某一巴掌。后经鉴定,陈某的这一举动,造成了顾某耳部的损伤构成轻微伤,胸部损伤致2处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公安机关曾尝试调解,但双方并不配合,陈某觉得自己下手并不重,对方是故意夸大其词,顾某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和屈辱,要让对方得到应有惩罚。案件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后,沭阳县检察院检察官于广飞承办了该案子。“这两人之间的矛盾,实际上只是生意纠纷,并非无法调解的积怨。”查阅卷宗后,于广飞决定先从被害人入手,先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再结合双方矛盾,释法说理,开展调解。 

  经过多次耐心说理,终于达成了双方能接受的赔偿金额,促成和解。 

  “这事儿出了后,对方就积极表示要赔偿,对您这边来说,逝者已矣,日子还要好好过下去……”连续三天,侦监科检察官张元勋都早早到办公室,为姜某交通肇事案的双方当事人做调解。 

  今年2月初,姜某开车下乡收花苗时,与迎面而来骑电动车的沈某相撞,沈某当场死亡。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张元勋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姜某表示就是把家中车房都卖了也要赔偿被害人家属,而家中顶梁柱的离开,是沈某家属一直不能原谅姜某的主要原因。张元勋认为,本案中嫌疑人认罪、赔偿态度较好,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这起交通事故有可调和的可能性。在听取被害人近亲属意见时,张元勋便带着姜某的家人走进了沈某家中。在张元勋的劝导和姜某家人的积极努力下,沈某家人的态度逐渐软化。最终,在张元勋的主持下,双方在沭阳县检察院达成和解。 

  “检察环节的调解,既可以节约诉讼成本,又能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该院检察长刘兆东表示,“鼓励诉前调解,一直是我们院办案的传统导向。

    据了解,仅2017年以来,该院已调解案件30余件,达成刑事和解案件20余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显著。(潘芳芳 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