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普法大篷车”开进乡镇

31.03.2015  11:01

    “工伤认定是前置程序,但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要收集能证明有劳动关系系存在的证据,如工号、签到簿……” 

  在沭阳县汤涧镇的法律宣传点,沭阳县检察院派驻胡集检察室主任范剑刚把法律知识宣传牌放好,乡亲们就围了上来,你一个问题、我一个问题,还真让范剑有点应接不暇。 

  开春送法到乡镇,是沭阳县检察院法制宣传的传统。27日,派驻胡集检察室主任范剑带领检察室干警到达汤涧镇,和该镇的大学生青年志愿者一道,开展以“同享法治阳光,共筑美好家园”为主题的法律宣传和巡访活动。 

  沭阳的乡镇经济发展蓬勃,企业遍布各乡各镇,当地群众也纷纷就近进入企业劳动,提高了收入,方便了生活,但随之而来的劳动、工伤等纠纷也让百姓有些头疼。“没签合同,工资、医疗能不能得到保障?”、“下班的路上摔倒了,是不是工伤?”……这一个个的法律问题困扰着百姓,弄不明白,心里总感觉有些不安生。针对实际问题,派驻胡集检察室就群众关心的劳动合同、工伤医疗等问题专门制作了图文并茂的宣传画册、典型案例等,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群众的热情很高,往往一个检察官都被好几个群众给围着。 

  “这是我的联系电话,有问题再联系!”范剑对一位在木板厂打工的青年人就劳动合同问题做出了解答。看着青年人意犹未尽的样子,范剑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告诉了他。(王春龙杨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