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发放第八批棚户区改造资金逾397万元

06.01.2017  22:32
 

从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已对申请第八批棚户区改造购房补贴进行了统计,经过层层审核,符合条件的共有117户,发放补贴金额397.7593万元。

据了解,为加快沭阳县老城区改造,确保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县出台了《沭阳县进一步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六条意见》及《沭阳县棚户区(危房)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办法》,凡在城区购买商品房并符合条件的居民都享受购房价5%的购房补贴。

据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凡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本人,持《沭阳县购房补贴登记申请表》,经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人身份证、首套房证明、不动产权证、贷款合同、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到该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窗口申请购房补助。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通过审核的,报送县财政局复审,复审结束后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持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城乡建设局财务室领取补贴资金。(许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