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财政“同级审”整改凸显五个方面成效

26.11.2014  18:24

  沭阳县审计局于11月1日至12日对2014年财政“同级审”整改情况进行了调查回访。回访结果表明:大多数部门、单位能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和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保障财政资金安全。2014年共向县交通局、国土局、县农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单位下达审计决定书28份,全部得到执行,共收缴违规、违纪资金589万元,有效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流失,维护了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县财政、国土等部门和单位采取拨付拖欠资金、清理回收往来资金、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账务等多种方式,规范资金管理96892万元,其中清理回收逾期欠款1055万元;向各乡镇拨付集体土地补偿金22697万元;追缴土地出让金72560万元,补缴入库税款580万元,有效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促进财政资金绩效提升。
      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产。县财政局联合纪检、公安以及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对长期闲置、超标配置、低效运转、处罚没收及不需用等国有资产进行有效摸底整合,分类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并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处置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截至10月底,共出售国有房屋资产面积2486平方米,出售收益达1162万元。
      四是纠正违纪违规行为。部分单位存在的超标准列支费用、私存私放财政资金、出租国有资金经营权未公开招标、无依据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被审计单位认真进行了纠正,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有效维护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是促进财政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县财政局、卫生局、农委等部门落实审计意见,出台和完善《沭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沭阳县2015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沭阳县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沭阳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管理办法》等15项管理制度,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促进了财政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从源头上防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