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规划局四个突出力推建设发展

29.05.2015  11:28
 

沭阳县规划局围绕城市建设发展目标,不断创新工作理念,通过完善规划体系、规划工作程序、强化监察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建设发展。
      突出科学发展,健全规划体系。为适应县城建设发展需要,使城市建设有据可依,委托省内知名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沭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年)》,总体规划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报市政府批审批。此外,为加快城区西北片区旧城改建工作,该县委托编制西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核心区城市设计,规划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并科学合理编制沭阳县绿地系统规划、沭阳县综合交通规划、城区及扎下高速道口景观提升和改造规划方案等专项规划。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南部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暨核心区城市设计等规划的编制工作已相继启动。 

突出规范运作,严格规划审查。完善项目审查机制。建立规划项目审查专家库,对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成果、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专业评定,技术审查。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审批制度,保证“一书两证”发证率达到100%。全面实行规划公示制,做好城市规划制定公示、实施管理公示、项目变更公示和案件处理公示,进一步推动城市规划工作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突出效率监察,创新监察模式。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积极配合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制定科学合理的巡查计划,掌握动态,突出重点,保证监管的全面性、连续性。特别是容易发生违章建设的环节、阶段、过程,要重点防范,加强监管,不给违法建设行为钻空子。提高监察效率,加大巡查频率,缩短巡查周期,对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坚持挂牌上岗、亮证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行为规范、程序合法、查处有据,使规划执法监察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突出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不断推进城市规划工作提速增效。从项目申报、方案审查、证件办理、开工验线、批后管理、违建查处、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方面,做到管理精细化、责任具体化;不断更新规划理念和知识,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拓宽眼界,增长见识。坚持“内培外引”相结合,加快人才招聘,完善专业层次结构,增强技术力量,做到人才招得进、留得住、用得上,为单位发展增添后劲。(沭阳县规划局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