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检察院:诉前研讨把好案件质量关

23.01.2015  20:38

  沭阳县检察院针对疑难复杂、重大刑事案件,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试点召开“诉前会议”,效果良好。

  1月16日,该院就一起有争议的危险驾驶案召开“诉前会议”。在会议上,该案主办检察官简介了案情、播放了危险驾驶的现场录像, 与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案件审核人等就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驾驶行为的发生场所、犯罪情节等发表了意见看法,并做了充分交流,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收集证据指明了方向。 

  据介绍,“诉前会议”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之前,由检察人员召集,辩护人、侦查人员以及诉讼代理人共同参加,就有争议的问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制度和活动。其法律依据来自于修改后刑诉法第170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诉前公开听取意见,各方有机会‘对质',有助于检察机关全面了解案情、深入把握争议问题,不仅是确保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也使公诉人客观了解犯罪嫌疑人罪轻、无罪的证据,一旦发现错案可以立即纠正。”该院公诉部门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