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审计局助推省卫生城市创建

13.05.2015  20:06

  5月5日,沭阳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并出台《沭阳县城区建设工程垃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今年3月份,沭阳县审计局开展县城管局局长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中,对城区部分地段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现场调查发现,部分建筑工地周围乱堆乱倒建筑工程垃圾、装运建筑工程垃圾车辆在城区运输途中存在撒漏现象,严重影响了城区环境卫生,与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城市格格不入。如何根治这一问题,沭阳县审计局以“审计要情”的形式上报县政府,并提出“加强城区建筑工程垃圾处置和清运管理,维护城区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的审计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批示县城管局对城区建筑工程垃圾处置和清运状况进行调研,并就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垃圾管理提出具体意见、方案及应对措施,根据调研结果,县政府完善并出台了《办法》。
      《办法》对建设工程垃圾处置、清运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一是明确建设工程垃圾申报制度,城区道路两侧产生的垃圾向城管局申报,居民小区向所在物业部门申报,在取得《工程渣土处置证》后方可施工。二是明确工程验收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将建设工程垃圾清除和清运纳入项目验收内容,未及时清理的,验收单位不得签字验收。三是明确备案制度,县城管局对在城区从事建设垃圾运输车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并督促建设垃圾运输企业统一设置车辆密闭式设施,确保车体外观整洁、密闭运输。四是明确法律责任,对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刘继明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