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人民调解做到“五个延伸”

17.12.2014  17:30
 

今年以来,沭阳县司法局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五个延伸”,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调解组织向基层一线延伸。 在全县40个乡镇(场、街道)建立了矛调服务中心,在473个村(居)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矛调工作室和“家庭平安调解室”。充分利用老党员、退离休老干部、老教师、老族长、老残废军人的优势,建立“五老小诊所”869个、“个人调解室”126个,明确专职调解人员,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是调解责任向行业内部延伸。 按照“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严格落实“定责任、定对象”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案、党员包对象”的首问负责责任机制,确保每起矛盾纠纷都能得到及时妥善化解处理。

三是事后解调向事前调解延伸。 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群体,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各类敏感事件进行地毯式排查,注重发现辖区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提前介入,提前疏导。同时强化与司法、民政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联防、联动、联处”综合调解机制,做到发现一起、预警一起、化解一起,由“事后化解”向“事前化解”延伸。

四是单项调解向多元调解延伸。 积极推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公调诉调”衔接体系,形成乡镇、街道综治部门及司法、民政、社区等基层组织齐抓共管的格局,最大限度地预防一般性矛盾转化为民事案件、民事案件转化为治安及刑事案件的发生。

五是调解质效向调后回访延伸。 建立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后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回访,巩固和放大调解效果。同时,利用典型事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今年以来,该县已排查调处各项社会矛盾纠纷2900起,调处成功率99%,连续11年实现赴省进京上访“零登记。


编校:邵建新
来源:沭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