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五项措施做好百草枯退市工作

23.06.2016  21:16
        根据农业部、工信部、质检总局发布第1745号公告精神,7月1日起“百草枯”水剂产品将停止销售和使用,为做好此项工作,沭阳县农委自6月初开始,从五个方面做好百草枯水剂产品退市工作:
        一是印发《关于停止销售、使用百草枯水剂的通知》(沭农发[2016]36号)1000份,分发到县域范围内的农药经营门店;二是召开一次“停止销售、使用百草枯水剂产品的专题会议”,请各乡镇农服中心配合做好宣传告知工作;三是在40个乡镇农资销售集中区域挂“百草枯”是剧毒农药,7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横幅200条;四是做一次电视专题,6月16日下午已请县电视台就百草枯退市做专题报道,并在县电视台打流动字幕进行宣传;五是发出农资产品风险预警,在“花乡沭阳网”发布百草枯退市相关信息,提醒广大农技人员、农资经营业主、农资使用者予以关注。对于违法生产销售百草枯的企业及个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百草枯水剂属于高毒农药,无特效解毒药,误服极其危险,病程漫长痛苦,甚至危及生命。百草枯停用后,可以使用草甘膦、草铵膦、敌草快等继续防治杂草,从而保证农业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