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严把“三关”提升安置小区宜居水平

13.07.2015  11:55

 

近年来,沭阳县在政府安置小区建设过程中,按照“高标准、精品化、出亮点”的要求,坚持以城区住宅小区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配套建设,使安置小区达到甚至高于当地城市一般住宅小区的规划建设水平,让老百姓住上舒适、优美的新居。     
      严把安置小区规划配套关。在项目规划选址上,该县改变很多地方在城市偏远地段建设安置小区的做法,充分考虑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选址,尽量将项目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的地段。同时,对安置小区实施高起点、组团式规划布局,明确要求安置小区的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指标与城市住宅小区实行相同标准。安置小区建设前,项目规划、建筑方案、环境设计必须向群众公示;每个安置小区必须达到路、电、水、气、污、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八通”。
      严把安置房工程质量关。该县明确规定:凡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必须100%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手续,100%进行公开招投标。对工程施工全程监管,严格控制建材产品的进场检验,加大对建材产品及主体结构的抽检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建材流入施工现场。工程竣工后,由政府牵头组织街道、社区以及规划、住建、国土、环保、消防等职能部门,按照规范标准严格验收。
      严把安置小区后期物业关。新建安置小区均按规范标准建设了物业管理用房、居民文化活动中心、休闲健身场所等便民服务设施,周边配套建设超市、农贸市场、幼儿园等服务设施。提前确定物业管理模式,物业管理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入住群众生活舒适、方便、安全。
      近年来,沭阳县先后启动建设梦溪小区、桃园小区等14个大型安置小区,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6000余套、335万平方米,提前、超额完成《沭阳县“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所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完成率为174.37%,在为居民创造优美居住环境的同时,较好地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目标。(沭阳县住建局  陈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