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加强物业“一费两金”使用管理

11.08.2017  19:14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前期物业开办费、物业储备金(简称“一费两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江苏省沭阳县结合实际出台了《沭阳县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前期物业开办费、物业储备金使用管理细则》。

细则》对“一费两金”(具体标准为: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1元/平方米、前期物业开办费2元/平方米、物业储备金5元/平方米)的定义、使用范围、使用程序和责任追究进行明确;同时,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需提供“一费两金”缴纳票据,严格实行专款专用。细则的出台,填补了该县在物业“一费两金”使用管理方面的空白。(张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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