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严把“四道关” 提升住宅工程质量

23.06.2016  19:46
 

沭阳县住建局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多措并举,严把“四道关”,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全县住宅工程质量安全。

一是建立质量管理制度,严把责任关。住宅工程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群众关注度高,该局严格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宿迁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意见》等有关法规,结合工地的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该局还成立专门的工程质量巡查小组,对所有监管工程进行不定期抽查,重点检查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人员、设备、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质量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并对存在问题严重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落实节能材料和产品备案登记制度,严把质量关。对在建工程中预使用的节能材料和产品,在质量合格和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由生产单位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对使用未经备案、登记的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一经发现则责令改正,并对使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处罚。

三是落实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严把检验关。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产品,实行容器装送和标识封样工作,落实见证取样送检,严把进场材料和产品检验关。在实体检查过程中,全面使用数显回弹仪、钢筋扫描仪、激光测距仪等便携式检测仪器,监督工作实现了用数据说话,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准确性、有效性、权威性。

四是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严把验收关。要求凡是新建、改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备案机关进行登记备案。(许周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