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推行“阳光工程”践行司法“正能量”

18.11.2015  16:56
       

  近年来,沛县法院大力实施“阳光工程”,以案件质量为生命,以公正司法、为民服务为根本,将审判活动自始自终全部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坚持“公正廉洁、高效便民”的司法理念,践行司法“正能量”,审判周期大大缩短,案件服判息诉率全市第一。

  “阳光工程”从立案起步。沛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坚持服务关口前移,集约便民职能。尽可能将审判辅助性事务从各个业务庭和办案法官手中剥离出来,靠前配置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约化办理,使诉讼服务中心具有登记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三大主要职能,具体包括诉讼引导、诉前释明、便民服务、登记立案、诉讼费收取、查询咨询、材料收转、信访接待、诉前保全、领导接访、约见法官等功能,真正实现“一站式”柜台服务。到2015年11月为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登记11856件,发放便民诉讼材料26000份。

  审理过程从庭审点播说起。为更好的让广大群众对司法透明度有个清晰的认识,沛县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庭审点播台。来法院立案的群众可以轻轻一点,观看当天的所有开庭审理案件情况,做到公开开庭、公开举证、质证和认证,将审判流程全程在阳光下运转。同时要求承办法官在案件判决后90%的案件裁判文书要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推行“阳光工程”工作中,沛县法院广纳谏言,以规范司法行为,服务群众为突破口,增强工作透明度,工作效率显著提高。与此同时,沛县法院还公布了各项便民诉讼服务制度,认真接受全县群众的监督,重点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问题。这就是沛县法院开展“阳光工程”的新气象,更是推行“阳光工程”的正效应。
 

      作者单位: 沛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