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霞:一心向法的公安人

15.01.2016  11:29

  从警23年,沈霞从一线办案民警,历任常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处长、宣传处处长和天宁分局政委,但她说自己永远都是一名法律人。

  敬畏法律,她的信仰坚如磐石

  沈霞,1992年从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进入常州公安,作为当时公安机关凤毛麟角的学院派,她坚信公安机关需要学法的人,更需要懂法的高素质人才。

  然而,现实却是严峻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从事案件预审工作的沈霞,在审理民警刚抓获的惯盗汪强(化名)时,发现其涉案的赃物包括面值1万元的记名有价证券、一张设有密码的1万元银行存单和部分现金。当年,案值达2万元的案子算得上是“大要案”。作为法律人,沈霞知道,存单设有密码对于汪强等同废纸一张,而最新发布的司法解释也已明确“记名有价证券没有兑现、没有造成失主损失的,只作为犯罪的情节,不能认定盗窃的数额”。核算下来,汪强盗窃金额就200多元,因此建议刑拘释放作治安处罚。当沈霞拿着材料去报批时,分管局长要求按照办案民警的意见重新修改,向检察院报捕。她却坚持认为每一条证据都涉及法律尊严,自己是学法的人,不能枉法纵错。

  也正是从那时开始,她意识到,仅凭一个人的力量严把审查“关口”远不够,还要让更多的执法人知法、懂法、尊法、守法。

  2006年,凭借出色的工作业绩,沈霞被调任常州市公安局法制处工作。

  2007年,沈霞基于一线办案中受到的启发和多年思考总结,在常州首创全省执法满意度调查;2008年,提出并在全省率先启动对全市执法办案场所实施标准化改造升级,建成全省首个办案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在全省首推互联网+公安网+手机短信+人工回访“四位一体”执法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行开发运用执法管理平台,在全省首创基层派出所执法管理工作,对各类执法活动所涉及到的案、人、物各要素实现前端管理、流程管理、精细管理,破解源头执法管理难题,并按照“立行立改,立见成效”的要求,创新推出每月一次执法联席会、执法情况通报(时称“双研判会议”),抓通报、严整改,释放出铁面执法的强烈信号,使全市各县分局执法问题大幅下降,执法规范化水平的整体提升,法制建设的满意度达98.82%,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高度评价:“沈霞以一个专业法律人的独特视角,用从严从实的态度,提升的不仅是法制民警的地位,还有全局干部对法制的敬畏之心。

  2010年,为落实好常州市公安局党委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问题,将全警执法办案引入法治轨道的要求,沈霞每天工作14个小时,用整整两年时间,策划并起草了《审查嫌疑人员人身安全检查操作规范》《民警接处警现场先期取证工作规范》《办案中心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讯(询)问工作规范》等112个全局执法规范化文件,一张严密规范的常州公安执法制度之网基本结成,用一条条制度“红线”绑住多年习惯于粗放式执法的民警“权力任性”。

  传播法律,她用法条温暖人心

  依法治国,根基在基层,为提升常州公安的整体执法实力,沈霞在2010年又建言市局建立派出所专职法制员队伍,专门从事对接处警、执法办案、涉案物品等执法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基层执法质量的提升,在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实现“执法质量有人管、执法办案有人盯、执法效果有人考”的局面。这一经验做法被纳入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纲要、江苏法治公安建设巡礼专题介绍,在全国推广。2015年,常州全市公安法制员审核案件2280起,提出意见2356条,问题整改率100%,执法办案实现了“零错案、零复议、零上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顾汉萍评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常州警方这一做法,是公安法制工作的一种创新。有利于全方位、全过程加强执法管理,全面推进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公安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的建设。

  2010年,沈霞还在常州开通了全省公安首个网上学法平台,并通过局党委将其纳入全警年度培训必修课,实施学分制考核;鼓励民警包括辅警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和全国司法考试,把学法“软任务”变成警务“硬指标”。

  法律的权威在于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担任常州市公安局宣传处长期间,沈霞大力倡导全警用多种形式普及法律知识,使得法律在基层深入人心,她精心策划,推出了家喻户晓的“阿汤哥说防范”“叶子警官漫画说防范”等系列微电影、微视频,网络微视频的累计点击量超过13亿,也让法律回归百姓生活中。

  捍卫公正,她是一张靓丽名片

  2015年,央视播出的“谈家的战争”专题报道在全国引起轰动,它既是首例因家产纠纷被判实刑的案例,也是沈霞作为法律人、执法者在践行依法治国、促进全面守法的又一经典之作。

  常州居民谈家七姊妹因争夺老父亲过世后留下的房产发生了诉争,历经区、市、省三级法院的判决与裁定,最终该房屋判归谈家老四,但谈家其他6姊妹在面对庄严的司法判决,竟合伙强行撬锁入室,霸占房屋,轮流居住。属地派出所民警多次处警,并依法依据劝告,都被拒绝,6人甚至以跳楼相威胁阻止民警将他们驱离,造成极端恶劣社会影响。沈霞闻讯后,对处警民警在执行程序、定性处理及调查取证方面,一一提出具体而严格规范要求,最终力促对谈家6姊妹以非法侵入住宅罪立案侦查,后全部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3年来,沈霞通过一件件具体案件办理的成效,对外有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了良好形象;对内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能力,同时全面保障和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益,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从事公安法制工作23年,沈霞参与审查并督促整改各类执法问题3860个,使检察机关增捕增诉同比减少57.5%、创下绝对不起诉连续37个月为零;她参与侦办的“谈某等人非法侵入住宅案”等大量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复杂案件,成为该类案件的典型样本;她结合法制工作实践,每年在报刊上发表的系列新法解读累计超过20万字;她积极探索对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合适成年人在场、前科封存等五大司法建议,先后被《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苏省公安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规定》吸纳;她“把规范变成习惯”的努力受到广泛关注,被公安部邀请参与了《执法细则》制订工作,为推动法治公安的进程贡献了一份力量。她抓住执法突出问题这个重点,首创规范执法“双研判”联席会议制度、专职法制员制度,为常州公安机关获得全国执法示范单位5个、全省执法示范单位22个,她本人也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