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企业 "污"人"污"己 武进检方公诉获刑

23.03.2015  10:18

  屡罚不止  加工厂老板被批捕

  有着千年古镇美誉的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地处宜兴市、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三市一区交界处,紧邻西太湖和长荡湖,是远近闻名的水产养殖和花卉苗木基地,这里的水是当地居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

  然而,自2012年起,湟里镇东安社区周边经常飘着一股股刺鼻的酸臭味,镇上的小河里也常常看到黑色的油渣飘过。一些饱受折磨的村民向武进区环保局反映情况:“半夜里那股臭味越来越重了,有时开着窗会被硬生生呛醒!

  纷纷而来的举报引起了武进区环保局的重视。一直等到2013年4月,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湟里镇,沿着飘着块块油污的小河走到上游,发现污水是从一家工厂里流出。一进厂内,执法人员便看到堆积成山的黑色油性物质,浓浓酸臭味便是由此散发出的,厂区及周边黑水四流,污秽不堪,执法人员立即找到了工厂负责人王青。

  这个工厂是王青租下土地及设备开办的一家加工厂,专门从事废油回收加工生产。造成污染的黑色油性物质名为含油滤渣,即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残渣,是王青的加工厂中最主要的“原材料”。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油滤渣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具有毒性和易燃性两种危险特性,只有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特定企业才有资质对其进行处理。

  王青的加工厂既没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也没有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更没有建设配套的大气污染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他在厂内堆放了约1200吨的含油滤渣,其中约有100吨被直接放置在露天场地中,连一张遮雨布都没盖。下雨天,含有油污的雨水流到附近河里,平日里,加工产生的废气飘散在空气中,严重的污染使周边的居民区、学校、医院深受其害。

  武进区环保局的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王青停止生产作业,并对王青进行了训诫,王青唯唯诺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此后,王青与执法人员玩起了捉迷藏,执法人员刚走,王青就吩咐工人打开机器继续运作,如此往复数次。在执法人员多次责令其限期改正无效后,2013年6月,武进区环保局出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王青立即停止废油回收加工项目的生产,并处罚人民币8万元,王青因此消停了三个月。10月,以为风头过去了的王青又开工了……

  王青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13年9月,武进区环保局将王青涉嫌污染环境案件线索移送至武进区公安局,同年12月11日,王青在时运公司厂区内被抓获归案。2014年1月17日,武进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王青批准逮捕。

  利欲熏心  行业链默认潜规则

  屡罚不止的背后,必然有暴利驱动。经过侦查机关的深挖细掘,行业“黑幕”渐渐揭开。

  王青今年34岁,江苏宜兴人。此前因赌博、吸毒等行为受过两次行政处罚,2005年还曾犯赌博罪、窝藏罪被武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出狱后,王青在舅舅的石油制品厂里挂了个闲职,帮忙拉拉生意。

  渐渐的,王青摸清了油品行业的门道,了解到炼油企业如果按规定将生产废物含油滤渣交有资质的企业处理,每吨的处置费要3600元,而交没有资质的私人作坊处理不仅不用缴纳这部分费用,还可以收取每吨100-500元的“收购费”。从大额支出变为纯收入,许多炼油企业都乐于将含油滤渣交私人作坊处理。私人作坊将低价买来的含油滤渣经过两道压滤工序后,提炼出润滑油,再低价卖回给炼油企业。一出一进间,双方均得暴利。

  别人靠这个“生意”发了家,令王青眼红不已。2008年起,王青在自家院子里接一些处置含油滤渣的散活,干了几年以后,王青觉得这样小打小闹的来钱太慢,一心想要“做大”。

  翔宇制油公司是王青的老客户,年产含油滤渣高达上千吨,但每年只给王青极少量的“”。王青几次找翔宇公司生产厂长王悦谈增加业务量的事,都被王悦推拒了。

  原来,对于翔宇公司这样的危险废物生产大户,环保局一向严查重罚,王悦将极少量的含油滤渣给没有资质的王青处理尚可遮掩过去,数量再多就不敢冒险了。

  王青明白自己的小作坊根本不可能办下来许可证,于是时常缠着王悦,王悦只得给他指了条“明路”:“办不下来许可证,你可以借嘛,我只要有资质的公司在转移联单上盖个章应付环保局检查,货最终拉给谁处理我们公司就不管了。

  一席话令王青醍醐灌顶,他开始“另辟蹊径”。

   假借资质  小工厂吞下大客户

  2012年临近春节,王青提着烟酒和螃蟹,去了小学同学章健的家里。章健是辉煌石化公司的实际负责人,王青瞄上的就是辉煌公司的危险废物处置资质。

  推杯换盏间,两人达成了口头协议。王青联系好业务后,由章健以辉煌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订协议,辉煌公司处置少量危险废物,并开具转移联单应付检查,剩下的大部分危险废物由王青处理,每开具10吨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王青再付给章健5000元“资质借用费”。

  资质借到了,王青马不停蹄的去找王悦,王悦向他引荐了翔宇公司销售经理卢小波和总经理沈博。一番讨价还价后,几人约定:翔宇公司将所产含油滤渣无偿交由王青处置,王青将加工出的润滑油以4000元/吨的低价(市场价5000-6000元/吨)回卖给翔宇公司。

  有了“资质”,王青开始源源不断的从翔宇公司拉货,每个月拉回的含油滤渣少则三四十吨,多则百来吨,自家院子显然容量不足了。

  2012年9月,王青租下了时运公司的场地和设备,将加工厂开到了武进区湟里镇,“生意”由此越做越大,招揽的客户也越来越多。

  截至到被抓获,王青的加工厂总共购置了危险废物含油滤渣共2000余吨,其中翔宇公司1000余吨,同仁公司500余吨,加工厂每天产出润滑油六七百公斤,为王青带来了80余万元的暴利。

  值得一提的是,王青在与大客户签协议时,为了防止章健和客户混熟以后变卦,把他甩掉换人合作,就留了个心眼,在落款处签了自己的名字,却没想到这极不合情理的一招,成为了日后将他定罪的铁证。

  多方联动  犯罪链条一锅端

  王青一案立案后,武进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为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提供意见。经公安、检察、环保等多部门协作,该案的犯罪证据一一完善。

  2014年1月10日,武进区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请武进区检察院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王青。2014年1月17日,武进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王青批准逮捕,并要求公安机关围绕王青的利益链条进一步取证,将其一网打尽。

  翔宇公司及直接主管人员王悦明知王青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将该公司生产的危险废物交由王青处置,应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2月13日,王悦被抓获。

  8月6日,武进区检察院将王青、王悦、翔宇公司涉嫌环境污染一案诉至武进区法院。

  9月9日,武进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青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被告人翔宇公司犯环境污染罪,判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王悦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五万。

  三被告均未提出上诉。

   公益诉讼  五被告连带担责任

  污染虽已停止,但造成的损害亟待修复。根据江苏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技术报告》,被污染环境和生态修复费用约为人民币283万余元。这笔高额的费用由谁承担?如何承担?检察机关依法支持公益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侵权者进行追责。

  2014年7月18日,由常州市检察院支持起诉,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将王青、时运公司、辉煌公司、翔宇公司、同仁公司诉至常州市中级法院,要求五被告共同承担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2014年9月12日,常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环境修复赔偿金2830700元、评估费用359700元由王青支付,时运公司、辉煌公司、翔宇公司、同仁公司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到2015年2月底,该案已执行到150余万元,全部被划拨到常州市生态环境法律保护公益金专用账户,用于环境修复,修复工作也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