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环保大检查整改不力将约谈所在地政府领导

20.08.2015  01:25

  江阴持续发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围绕属地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镇(街道)园区检查、市级抽查的方式,对全市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环保大检查具体分三步实施,即:企业自查及制定整改方案阶段(8月底前)、乡镇核查阶段(9月底前)、企业整改阶段(12月底前)。企业在前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回头看”,对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规范化贮存处置、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持证排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执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及落实等情况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对自查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排出整改计划和时间节点。在核查阶段,市环保部门将对各地企业上报的问题是否准确、整改措施是否全面、完成整改期限是否合理进行核查,并督促企业按照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一旦发现瞒报、漏报的情况,将依法严肃查处。年底前,各企业要对照整改方案,全面实施整改;对于项目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企业,不能补办手续需立即关停的企业,各地要督促企业关停到位。环保部门将配合各地加强督查,加大执法,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关停到位。

  据了解,为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成效,江阴将进一步加大通报考核力度,对组织企业自查不快、核查不实、进度不快、整改不力的,将对地方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两次约谈的,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