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检察官涉嫌受贿 被控翻手捞人覆手毁人

30.07.2015  09:55

  涉嫌收受钱财被控翻手“捞人”覆手“毁人”江阴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徐志高今日受审

  江阴检察官受贿案疑问待解

  在一次江苏省检察系统内部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泰州市一位分管公诉工作的检察官听到了一则案情通报:就在与自己一江之隔、且同样处在公诉岗位上的一位检察官,因收受贿赂而落马。“真是心黑胆子大。”他说,“现在事儿大了,被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通报。

  与此同时,长江南岸,江阴市的政法系统因为此事震动已久:

  经查,江阴市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徐志高,利用职务之便在经手的七个案件中收受钱财共计人民币63万元、美元5000元以及价值人民币38000元的购物卡。七个案件中,六起是收钱后替刑事案件当事人“谋取利益”(使其获得取保或轻判);而剩余一起,则是路数相反——从2013年到2014年,徐志高先后收受江阴当地一家企业老板共40万元,准备去“协调”江阴市公、检、法有关人员,从而“重办”该老板的竞争对手。

  这就是被认为“心黑胆子大”、情节尤其恶劣的腐败情节。

  2015年1月,江阴市人大免去了徐志高的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目前该案经由南通市如东县检察院异地办案侦查,已起诉到了如东县法院,并于今天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