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三到位”实现矛盾纠纷“零激化”

01.09.2016  23:11

江阴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各级各类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为强富美高新江阴建设作出积极贡献。2014以来,该市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5329件,调解成功率100%,无一起矛盾纠纷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力引起矛盾激化现象。

一是指导到位。 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从“六个环节”入手,全力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第一,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植根基层、熟悉民情的优势,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纠纷苗头;第二,随时掌握纠纷动态,及时介入控制势态;第三,主动调解,有效防止矛盾激化;第四,对于调解不了的疑难纠纷,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馈信息;第五,在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时,人民调解组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第六,纠纷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跟踪回访,巩固调解成果。

二是责任到位。 实行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村(社区)、乡镇(街道)、市三级责任制,明确了责任主体,建立责任追究倒查制度,对应排查而未排查或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问题处置不力,致使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或发生重大“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予以通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行动到位。 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不同时期矛盾纠纷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行动。春耕备耕时,开展以服务春耕生产为主题的专项行动,集中化解购买种子化肥农药、购置农机具、农资借贷合同以及土地承包流转方面的矛盾纠纷。整合资源,在全市开展“法润暨阳”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帮助经济组织建章立制,帮助民营企业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