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匿名体检后三名罪犯收监

23.10.2014  11:15
 

 

  “每个人都发一个编号牌,牌子上用号码代替姓名,体检项目单上的姓名一栏也只写上编号。”江阴市检察院监所科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记名体检将最大程度地保证体检结果的客观性。一切准备就绪,11名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被带往本地一家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

  这是检察院针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监管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活动中的重要一环。11名罪犯的体检结果将直接决定他们是否被收监。

  体检结果很快出来了,检察院根据医院的诊断结果,并结合上级检察机关法医审核意见,对照《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中“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之规定,认为体检时编号分别对应的黄某、堵某、邓某3名罪犯的病情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其中黄某和堵某是职务犯罪罪犯。

  上述三名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积极治疗,病情有所好转,身体情况已经不属于保外就医疾病范围。因此,江阴市检察院报请上级检察机关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三人及时书面建议相关部门提请对罪犯黄某、堵某、邓某予以收监。同时,向江阴市法院通报了医院的体检情况。

  8月15日,江阴市法院根据此次体检诊断资料,对罪犯黄某和堵某作出了收监执行决定。8月19日,省监狱管理局也下达了对罪犯邓某的收监决定书,当日邓某被无锡市监狱收监执行。9月24日、26日,江阴市公安局将罪犯堵某、黄某予以收监,现羁押在江阴市看守所,不久后将送往监狱执行剩余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