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检查行动

03.04.2017  04:34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动物诊疗经营行为,促进动物诊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3月28日,扬州市江都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城区2家动物医院和10家动物诊所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此次检查针对动物诊疗条件、诊疗活动及从业人员注册备案等方面开展。重点检查了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是诊疗机构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具备相应条件;二是诊疗机构是否配备有规定数量的执业兽医并注册;三是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并公示人员基本情况;四是诊疗机构的诊治用药、消毒、处方笺(签)等各项记录记载以及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五是生物制品、药品等保管、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理。根据检查结果,各动物诊疗机构均在《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在显著位置悬挂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公示人员基本情况,仪器设备、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符合要求。同时也发现存在部分问题:个别诊疗机构存在执业兽医师不在岗、未及时登记诊疗记录、消毒记录,未使用新式三联处方笺、处方笺随处摆放等问题。就上述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诊疗机构负责人提出了相应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结合专项检查,同时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的年检工作,对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动物诊疗活动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使动物诊疗机构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普及了动物诊疗机构的年检申报程序和规定,要求各诊疗机构按要求上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诊疗活动开展情况,并按时进行年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