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夏粮收购监督检查措施实成效好

20.07.2015  11:26

      夏粮收购期间,江都区粮食局加强对辖区内入市收购主体的资格核查和收购行为的监督检查,突出检查重点,创新检查方式,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收购行为,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维护收购市场秩序。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对本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者进行全面检查,突出检查粮食经营者是否持证收购,是否规范公示收购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特别是对受委托的各托市收储库点,对照《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要求,检查依质论价和收购资金结算兑付等政策执行情况,保护粮农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努力让农民售“放心粮”。

      二是检查方式灵活多样。一方面坚持面上巡查,了解夏粮收购工作情况,对夏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及时收集反馈,供领导决策参考;另一方面坚持收购现场检查,查看粮食经营者遵守收购政策规定,售粮款结算、计量器具检验校正等情况,现场查验码单,现场扦取收购样品,看定等是否准确,质价是否相符,农民的售粮款是否及时支付。

  三是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在依法加强对夏粮收购市场监管的同时,积极调整思路,转变观念,做到了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制定出台了《局(总公司)各科室挂钩服务联系基层企业工作制度》,加强服务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一方面指导各类粮食市场收购主体积极入市收购,腾仓并库,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并主动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合理定价,帮助企业分析预测今后的价格走势,帮助解决收购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积极同农发行联系,想方设法争取收购资金,确保不出现“打白条”现象。另一方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向粮食经营者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使粮食经营者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自觉接受和配合夏粮收购活动检查,共同维护好夏粮收购秩序。(江都区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