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出台《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

03.11.2015  09:01

              日前,扬州市江都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既贯彻落实了省、市要求,又结合江都实际,凸显地方特点,具有操作性。

              一是体现了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设立了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主要目标,着力推进江都文化建设实现大发展、争进最前列。

              二是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强调推动核心价值观宣传向各类媒体、各类公共空间、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各类人群全面覆盖,充分运用群众性文艺活动,生动活泼地传播核心价值观。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建设区新文化中心,推进各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建立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以“文化惠民”为目标,提出各镇打造1支彰显江都特色的市级“优秀群众文艺团队”。

              三是体现了改革创新的工作意识。提出用社会的力量,市场的办法,解决文化投入不够与投得不好的问题,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办法使文艺生产质优价廉,造福于民。开展非遗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通过生产性保护、动态性展示,使其增强现代发展活力。建立区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助推创业创新和产业发展。

              四是体现了项目化推进的工作方法。按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的“五可”要求,明确了文化迈上新台阶的主要任务、责任主体和实施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