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院从510万市民中"海选"600名人民陪审员 江苏首次

22.07.2015  23:03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22日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全国首批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法院,南京中院将首次从全市符合相关条件的560万市民中随机选取600名人民陪审员。如此大规模的“海选”人民陪审员,这在江苏尚属首次。

  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4月底人民陪审员体制改革在全国多地启动试点工作,其中南京市中院和鼓楼区法院成为首批试点法院。根据今天公布的方案,南京中院将于明天上午进行第一轮选任摇号,在南京市11个区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选民名单中抽选候选人2000名,随后由市法院和司法局组织对第一次抽选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市法院和司法局第二次随机抽选600名确定为人民陪审员正式人选,对外公示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最终向社会公告,选任于8月底结束。同为首批试点的鼓楼法院也将以同样的“随机选取”方式,从鼓楼区符合条件的居民中增选100名人民陪审员。

  与以往相比,此次改革在选任条件和选任方式都有很大变化。人民陪审员的任职年龄从年满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学历要求从一般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高中以上。“这体现了改革的价值取向。”南京中院宣传处处长赵兴武告诉记者,提高任职年龄,是因为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代表群众,要发挥他们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使人民陪审员与职业法官形成思维和知识上的优势互补。降低学历要求,则是让更多的基层群众有资格担任人民陪审员,有效缓解农村地区和相对偏远地区因学历门槛要求高,导致人民陪审员选任数量不足的问题。选任方式上,由单位推荐变为从符合条件的当地选民或者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法院再会同司法行政机关从审核过的名单中随机抽选不低于当地法院法官员额数3~5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此外,法院也将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通过上述改革,符合条件的成年公民成为人民陪审员的几率大大增加,有利于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更集中地通达民情,提高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度。

  如此“低门槛”的选任人民陪审员,是否会影响法院的公正判决?鼓楼法院政治部夏雯主任解释,根据改革试点方案,人民陪审员只参与案件的事实审,事实部分由陪审员、法官共同决定,法律问题由法官决定。“这样有效地避免了陪审员法律知识上的不足,很好地发挥陪审员了解社群民意,更加贴近社会大众是非判断观的优势。”同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法官对其有法律指引的义务。审判长要客观引导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保持中立,防止影响其独立判断。法官、人民陪审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寻求法官理性思维和大众朴素价值观的共识。此外,合议庭形成多数意见中,至少有一票是法官,一票是陪审员的意见,保证多数意见既符合大众判断又符合法律思维,以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