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贯彻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 持续发力抓好建设新江苏决策部署落实

30.09.2015  10:21
      9月29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央办公厅赴江苏回访调研组呈报的《“强富美高”新江苏成效初显转型发展仍需持续发力——习近平总书记江苏考察回访调研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工作。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会议。   去年12月12日至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出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并对江苏进行考察调研,提出“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作出“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重要指示,明确“五个迈上新台阶”具体要求。为深入了解半年多来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今年7月上旬,中央办公厅调研组赴江苏镇江、苏州、南京等地进行了回访调研。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对江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为我们“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提供了强大动力。当前要抓好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和回访调研报告工作建议的贯彻落实,突出重点,持续发力,确保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在我省落地生根、见到成果。   会议指出,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是江苏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不仅管当前,而且管长远。要以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为指导,以这次回访调研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把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新要求落实到“十三五”发展的谋划和推进中去,体现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实践中去。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五个迈上新台阶”决策部署,要在上抓对接、下抓落实上下功夫,加强对中央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工作指导和政策支持,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拿出具体举措,实施重点突破,力求工作实效。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   会议传达了全国人大“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精神,研究了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中央18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提高县乡人大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提高基层人大工作水平。加快相关地方立法,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提供法制保障。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别是指导各市县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推动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听取了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情况汇报,讨论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会议强调,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抓住机遇、明确方向、拓展领域、强化合作、提升实力,始终把服务“三农”放在首位,不断强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社区综合服务,更加注重发展农村物流业、电子商务,组织发动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供销合作,使供销合作社在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