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财税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17.07.2015  10:39

   一、继续完善财政体制。 上半年预拨市县基本财力保障奖补资金45.7亿元,纳入市县政府财政预算。继续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将30个具有财力性质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207亿元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探索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选取部分按标准测算、补助资金相对稳定的转移支付资金,于2014年底前提前下达2015年转移支付233亿元。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较上年再减少1/3左右。做好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政体制划转相关工作,并配合做好法院、检察院财务由省统管的前期工作。

   二、积极探索事权划分。 理顺省级与市县交通事权关系,将农村公路养护和支出责任落实到市县,并已将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5.6亿元下划市县,由市县统筹使用,强化市县主体责任。

   三、积极探索资金改基金新模式。 继续探索专项基金的运作模式。筹措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30亿元推动设立省铁路建设发展基金;构建完善由风险补偿基金、债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组成的现代农业产业基金。在总结近年来专项基金运作成功经验基础上,研究设立“1+5”基金,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产业转型升级重要前瞻性项目。

  四、加快推进税费改革。 按国家部署加强税收等优惠政策执行管理,严格监控各地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及时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和印花税等税收减免政策,全省小微企业减税面达到100%。积极落实国家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的中关村先行先试税收政策。开展收费和基金清理,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内取消、停征和免征5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政府性基金5项,涉及全省约80万户小微企业,共减负约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