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政发力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29.12.2014  11:03

  江苏省财政厅厅长 刘捍东

  2014年,我们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清醒认识资源环境约束的现状,顺应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创新环境经济政策,改革资金分配方式,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引领模式,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向环保产业。

   创新环境经济政策,推进环境经济制度顶层设计

  一是构建完善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建立生态补偿转移制度,将全省15类生态红线区域纳入补偿范围。按照“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的分配导向,综合考虑各地生态红线区域面积、类别、级次以及区域财政保障能力状况,对各市县给予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补助。今年省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省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较上年增加5.12亿元。强化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监督、管理与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全年下达奖励资金2亿元。

  二是推动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强化水环境保护责任,改善水环境质量,会同主管部门在总结太湖流域和通榆河水环境质量区域补偿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覆盖全省主要流域的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根据“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原则,实行上下游“双向补偿”。

   改革资金分配方式,提高生态环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改革省级治太资金管理方式。采用以结果为导向因素法切块分配省级太湖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科学测算统筹与切块分配比例,明晰省级和地方资金使用管理职责,减少过程成本,加快预算执行。今年省级治太资金累计切块地方17亿元,有力推动了太湖水环境治理工作。

  二是整合专项资金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确保全省涉农县(市、区)乡(镇)全覆盖。整合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12项专项资金计44.58亿元,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确保今年苏中苏北地区再完成20%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安排资金5亿元,扎实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和宜居质量。

   先行先试,示范引领,探索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模式

  一是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发展模式。今年,我省镇江市和淮河流域重点地区被列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重点在推行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探索生态补偿机制和流域、区域联动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

  二是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综合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及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支持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全省战略新兴产业增速明显高于工业平均增速,年销售收入超过4万亿元。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健康出行模式;完善省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做好现代服务业试点工作;支持“智慧江苏”、“健康江苏”、“畅游江苏”建设,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促进农村现代商业体系进一步完善。

   健全投融资机制,支持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向环保产业

  一是推进PPP生态环保项目的开展。在财政部发布的全国首批30个PPP项目中,江苏9个项目榜上有名,其中4个属于生态环保类项目。

  二是积极利用亚行贷款。推动开展城乡污水治理、垃圾处理、大气检测、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亚行贷款环境改善项目。南京秦淮河整治项目投资估算2.36亿美元,其中利用亚行贷款1亿美元。

  三是加强清洁发展委托贷款。更多支持清洁能源发展和具有减缓或适应气候变化良好效益的项目,2011年以来累计贷款总额约7.5亿元。

  四是开展“中国节能减排融资(CHUFE)”项目合作。CHUFE贷款主要用于减少温室气体,提高能源效率。截至今年9月,已发放能效项目贷款7.78亿元,年减排二氧化碳当量达141.7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