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然人纳税服务率先进入移动互联时代

19.07.2017  18:34

  今年以来,江苏地税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为出发点,以“互联网+政务”为载体,不断拓展服务方式,缩短服务距离,搭建起面对自然人纳税人办税服务新平台,推动纳税服务在税收改革中淬炼升级。

   一、依托第三方资源简化办税登记

  江苏地税与蚂蚁金服公司进行深入对接,依托支付宝实名登记平台注册用户数量庞大、实名认证、信息完备等技术优势,持续提升自然人办税体验。

  一是熟路登录。原先纳税人通过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和“掌上办税”APP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和多处取得收入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前,需先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实名登记和认证手续,经审核后才能在网上进行自行申报和缴纳税款,很多纳税人因此放弃“网路”而宁愿再跑“马路”。升级后的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支持新办自然人纳税人直接使用支付宝账户登录,由于支付宝在全国拥有亿级用户,覆盖面比较广泛,该功能自2017年初上线以来,全省共有66534个自然人纳税人通过支付宝账户登录江苏地税电子税务局。

  二是准确登记。在通过支付宝登录后,由于支付宝信息都是实名,其完善相关基础信息后即可完成自然人注册登记,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这样既方便了纳税人在线办税,也可以帮助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和完善自然人基础信息。

  三是刷脸认证。江苏地税还与支付宝公司合作开发了刷脸认证功能,纳税人通过此功能完成身份确认后即可通过手机和电脑办理相关涉税业务,省去前往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待的时间。

   二、协调各方力量拓展缴税渠道

  为不断适应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便捷缴税新需求,江苏地税主动协调江苏银联、人行、银行等相关单位,在原有现金和银联缴税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打通支付宝缴税通道,真正做到让自然人纳税人“随时随地随心”缴纳税款。截止2017年3月31日自行申报期结束,全省共有101.8万人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较上年增长了35%。超过94%的纳税人选择通过手机APP和电子税务局等网络平台申报,大幅节约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也极大地减轻了办税服务厅前台的工作压力。

   三、丰富平台功能实现数据共享

  针对自然人纳税人将成为地税部门主要服务对象的趋势,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江苏地税始终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在自然人线上办税服务平台中植入支付宝“城市生活号”,将涉及自然人的社保费缴纳、个税查询、涉税违法违章信息查询以及在办税服务厅进行支付宝“当面付”等功能纳入今年自然人办税平台实施计划。开发涉房交易办税系统,与国土、住建、房管等部门打破信息壁垒,通过加大部门间信息的共享和应用,实现“网上申报、后台审核、确认税款、缴纳税费、打印税单、快递到家”的一条龙服务,进一步便利线上申报缴纳涉房交易税费。常州地税今年已经开出第一张居民购房自助办税缴税发票。江苏地税还将植入个人所得税退税功能、个人纳税信用增值服务应用等功能,进一步拓展自然人办税平台的功能和范围,扩大平台的应用性和可持续性,真正实现拥抱互联网+、纳税服务“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