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丽田园乡村,扮靓“新鱼米之乡”
美丽田园乡村建设,是美丽江苏建设的主抓手之一。《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进美丽田园乡村建设,其具体路径包括: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
让广袤乡村宜居宜业宜游
“要突出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将美丽田园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农民增收、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让乡村宜居、宜业、宜游。”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杨时云表示。
杨时云说,《意见》提出“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就是要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持续加大整治力度。
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全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提高设施运行率;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长效管护,积极开展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和黑臭水体治理;改善村容村貌,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自然村道路和村内街巷道路建设,积极开展绿美村庄建设;全面推行农村河道、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环境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建立健全政府、村级组织、运营企业、农民等多方参与的农村人居环境共建共管机制。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建设宜业的美丽田园乡村。着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高质量的农业绿色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兴修农田水利,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提升农田林网建设水平。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智慧农业,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鼓励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高质量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大幅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大力发展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模式,以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传承农耕文化,建设宜游的美丽田园乡村。推进乡村文化振兴,延续耕读文明,加快乡村休闲旅游农业转型升级,培育“苏韵乡情”品牌;注重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美丽乡愁;发展一批休闲旅游农业特色村、精品园、重点县,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美丽生态”向“美丽经济”转变。
以点带面建设特色田园乡村
省住建厅厅长、省田园办主任周岚介绍,2017年省委、省政府创新提出实施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积极探索乡村振兴的江苏路径。3年来,省田园办分别围绕“特色”“田园”“乡村”3个关键词,培育特色产业、特色生态、特色文化,重塑田园风光、田园建筑、田园生活,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活力乡村。在扎实推进3批、136个试点村庄建设的同时,省田园办积极组织开展面上创建。目前,全省累计命名142个“江苏省特色田园乡村”。
当前,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处于“试点深化”和“面上创建”并举的新阶段。《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成1000个特色田园乡村”的目标要求。下一步,省田园办将按照省委全会部署要求,将特色田园乡村作为美丽江苏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置于战略全局,高质量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
突出引领示范目标定位。省田园办将根据特色田园乡村试点、面上创建村庄、苏北农房改善项目等不同类型,及时总结地方工作经验、亮点做法,探索形成乡村振兴的多元路径。
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不仅关注村容村貌整治,还要有产业支撑、公共服务配套,切实做到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让农民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务、过上更有品质的生活。
将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与省里组织实施的苏北农房改善、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环境整治、万企联万村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自然景观、特色产业、历史文化和镇村资源整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批融山水、田园、产业、乡愁于一体的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示范区。
省田园办将建立特色田园乡村“挂摘牌”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特色田园乡村发展有活力、可持续。
三优先三同步改善苏北农房
对于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周岚表示,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要突出强调“三优先、三同步”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突出“三个优先”:优先推进新型城镇化,引导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入镇落户;优先实施脱贫攻坚,率先完成农村省级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优先推进“小散远”、改善意愿强烈村庄的农民改善居住条件,妥善解决农村“空关房”和“空心村”问题。
突出“三个同步”:同步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到位;同步谋划产业发展和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保障农民有稳定体面的收入来源;同步加强社会治理,保障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意见》提出,鼓励各地按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标准,重点依托规划发展村庄,改造和新建一批新型农村社区。这意味着,特色田园乡村是推进苏北农房改善的“标杆”,苏北农房改善项目的规划建设,无论“改造型”“新建型”还是“提升型”,都要立足于一步建成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一个、验收一个、命名一个。
加快改善苏北农民住房条件,要落实支持农民市民化的扶持政策,保证进城入镇农民合法权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对于愿意放弃农民身份转成市民的,重点做好户籍迁转、社保衔接、子女上学、医疗保险、就业创业等服务保障,让他们无缝衔接地融入城市生活。对于暂时不改变农民身份,但在城镇购房生活的,充分保障其原来在农村的合法权益,允许保留农村土地承包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做好不动产登记发证。(徐冠英 吴 琼 白 雪)
来源:新华网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