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纾“小微”之困 助“三农”发展
中新网南京6月15日电 (记者 杨颜慈)江苏省政府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近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更大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省将通过十条举措,积极营造良好的融资生态,纾“小微”之困,助“三农”发展。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徐洪林表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数量大、分布广、信用记录不足、抗风险能力弱,尤其是受疫情的影响冲击更为明显,需要宏观政策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引导融资担保、信贷等金融资源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渡过暂时难关、恢复健康发展的融资需求。
“当前,融资担保行业还存在担保能力不强、聚焦支小支农不够、银担合作不畅、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徐洪林表示,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推动全省融资担保行业特别是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降费让利,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
据其介绍,本次文件的出台就是旨在通过落实支持政策、强化正向激励、优化监管评价,为融资担保机构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推动全省融资担保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融资担保服务能力。
记者在《通知》中看到,文件分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突出正向引导激励、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落实各方责任四个方面,共十条具体举措。
在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方面,文件提出要优化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政策、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一系列量化指标被明确:在坚持普惠性奖补的基础上,对为粮油生猪及“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农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担保的,财政补贴标准最高上浮50%;科技创新成效显著的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单户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担保业务给予风险补偿等。
在鼓励合作创新和科技赋能方面,文件提出要突出正向引导激励。一是促进担保业务创新,推广“小微贷”“苏农贷”等新型政银担合作专项贷款产品,2022年力争带动优惠贷款投放规模超过1000亿元;二是深化银担合作机制,引导银行降低银担合作门槛、放宽合作条件;三是推动科技赋能,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融资供需精准匹配和行业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在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作用方面,该文件提出要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其中包括强化支小支农定位、加快再担保体系建设、严格监督管理,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制管理要求,研究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办法等内容。
在明确工作责任分工方面,文件强调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以及健全尽职免责机制。
徐洪林表示,下一步,该省还将研究制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办法以及尽职免责工作指引等配套制度,修订完善省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切实有效保障《通知》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