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江苏将建统一旅游投诉机构

17.06.2016  17:09

  

  近两年,旅游市场蓬勃发展的同时,各种乱象也是层出不穷。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做好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江苏各地在今年年底前建立或指定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进一步畅通旅游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受理效率。

  通知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严格规范旅游执法行为,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问责。各地要充分应用“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评价细则,将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旅游市场整治、执法机构保障建设等综合监管工作纳入旅游业发展综合评价。要求各地在2016年底前建立或指定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编制到位、人员到位,进一步畅通旅游投诉渠道,提高投诉受理效率。

  通知还要求江苏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当前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消费行为专项行动,集中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切实治理“黑社”“黑导”“黑车”和一日游乱象;开展打击虚假广告、不签订合同、未经游客同意转团或拼团、擅自变更行程、强制购物等行为;开展旅游景区经营管理问题的整治行动,进一步净化旅游环境。

  记者黄欢

编辑: 吴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