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税务执法“一把尺子量到底”

12.07.2018  09:41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今后,江苏纳税人在行政处罚适用原则和标准上,将享受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更加统一公平的执法。

据了解,原国地税两家在首违不罚适用期间、一事不二罚认定,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流程上,对不予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存在差别。“推行‘一厅通办’后,面对同样的税收违法行为,在全省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必须执行一样的标准,给出一样的处罚结果。”江苏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发布的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处罚裁量基准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出台的。

借国地税合并的契机,我们对此前国地税统一的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优化和细化,处罚事项全覆盖,分类更细致,考量更充分。”该负责人介绍,配套出台的处罚裁量基准在兼顾行政效率和实际操作性的基础上,对自由裁量空间进行了合理划分。

据悉,江苏省税务局对税务行政处罚的进一步规范,将确保全省范围内税务部门行政处罚“同事同罚,公平公正”目标的实现,这对税务部门保护纳税人权益、促进执法公平、预防税收争议、提高纳税遵从等都将有着重要的意义。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