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江苏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的探索与实践

12.04.2016  11:17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近年来,江苏司法行政系统推行社区矫正个性化教育,运用“互联网+”手段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能力,制定出台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考核、管理办法,积极稳妥推进社区矫正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增强了社区矫正实战能力。特别是2014年3月1日,江苏省制定出台了全国首部社区矫正地方性法规《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突显了精细化管理功效,使社区矫正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形成了一批涵括刑罚执行、教育矫正、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规章制度,成功矫正了一大批社区服刑人员,充分展示了社会主义法治教育人、改造人的优越性,有力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创新发展。目前,全省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90900余人,解除矫正254900余人,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版今日特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实施两年来江苏全面推进社区矫正精细化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做一报道,以飨读者。 

 

  社区矫正工作引入循证矫正成效初显 

  今年1月12日,江苏省社区矫正循证矫正试点工作汇报会在张家港市召开。会议对江苏社区矫正循证矫正研究和实践项目进行了研讨交流和结项总结。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循证矫正数据库演示,有关市(区)局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及相关专家学者对试点工作、项目研究、数据库建设等进行了点评。 

  “近年来,江苏不断探索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个案矫正、教育改造质量评估等,取得了阶段性研究成果和试点经验,为开展社区矫正循证矫正工作提供了实践基础。”江苏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表示,作为司法部确定的首批社区矫正循证矫正试点省份,江苏将继续推动扩大深化试点,进一步降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 

  紧扣犯因证据  

  循证矫正靶向目标更精确

  “是黄主任帮我改掉了19年暴躁易怒的坏脾气!”3月11日,张家港市社区服刑人员吴强(化名)说。 

  吴强幼时父母离异,其跟随继母生活在一个充满辱骂和暴力的家庭。两年前,因犯聚众斗殴罪,吴强被苏州相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三个月。 

  社区矫正初期,吴强不服管教。张家港市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主任黄巧琴根据其个性,制定了循证矫正方案。 

  “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循证矫正试点工作,经过两年实践研究,成功探寻了暴力型、盗窃服刑人员、外地籍、未成年服刑人员等10余类社区服刑人员的针对性矫正方法。”苏州市司法局局长朱正介绍,目前,苏州共有社区服刑人员2600余人,市矫正局通过引入国际先进的危险性评估量表,并采取综合性评估方法,检测出中高度再犯危险服刑人员108名,确定其中54名为循证矫正对象,另外54名为参照对象,吴强是其中之一。 

  “明确对象后,我们对每一位都开展了犯因性需求测试,即可能导致其重新犯罪因素的评估,并根据他们的犯因性需求和获取的矫正证据,制定个性化循证矫正方案。”黄巧琴介绍,循证矫正方案一人一案,一人一册。 

  前几天,吴强在一次纠纷中竟然很好地收敛了脾气,这让他自己都大感意外。原来,他在菜市场看到好友与他人起了冲突,就上前拉架,对方认为他偏向好友,当场推了他一把,吴强忍了下来。“我用社区矫正工作者教我的方法压住自己的气头,然后找民警解决。”吴强说。 

  “以前进行矫正,更多的是灌输式、填鸭式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程度和积极性不高。现在,我们紧扣社区服刑人员犯因证据,突出精准矫正,具有针对性,服刑人员也容易接受。”黄巧琴说,循证矫正是降低再犯率的良方。 

  扩大矫正项目 

  实现“润物无声”教育效果

  “确定试点对象后,我们在评估犯因性需求、制定矫正项目时下足了功夫,力求精准,确保效果。”苏州相城区社区矫正科科长潘红卫说,相城区正建立以社区服刑人员犯罪类型、罪名(案由)为基础,叠加性别、年龄、共同犯罪、累惯犯等多维度的矫正项目。 

  据介绍,相城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试点对象进行了全方位测试,了解其成长史、生活史和犯罪史,准确评估犯因性需求;选拔7名执法工作者、5名优秀社会工作者、5名优秀志愿者组成矫正工作团队,与两名省司法警官学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和犯罪学知识背景的专家老师建立工作联系,共同设计制定可行性矫正项目。 

  为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循证矫正理论框架和操作体系,2013年7月,江苏省司法厅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循证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苏州市先行开展社区矫正循证矫正试点工作。截至今年初,循证矫正试点工作已进入结题阶段,循证矫正案例库基本构建完成,并形成了10余篇理论研究成果,为开展项目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积累相关证据 

  社区矫正循证矫正数据库管用实在

  “我知道自己缺点很多,也庆幸自己成为循证矫正对象,有机会得到社区矫正干部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刚刚期满解矫的苏州市姑苏区社区服刑人员许弘(化名)说。 

  姑苏区目前共有17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但犯罪两次以上的却占30%。为此,姑苏区司法局筛选出11名再犯风险较高的社区服刑人员参与试点。为提高循证矫正功效,姑苏区不仅筛选了另外11名情况类似的社区服刑人员为参照组,并积极与这22名社区服刑人员家庭所在社区联系,跟踪做好循证矫正工作。 

  目前,苏州市通过对暴力型、盗窃类、职务犯罪类、未成年等类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循证矫正研究与实践,已形成10个项目专题研究报告,报告成果综合了项目目标、适用对象、工作原理、干预方式、时间安排、关键要点、考核评估、备注说明等项目构成要素。 

  据了解,在已经初步建立的矫正专家库、工作实例库、标准案例库基础上,江苏还探索拓展数据库内容,增加方案库、工具库存储量,建立矫正方案库、矫正工具库等,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便捷。 

  “循证矫正研究与实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建设案例库是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循证矫正研究实践的重要成果之一。案例库中的每一个典型案例,都是根据科学理论进行反复试验做出的结论,能够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便捷有效的方法。”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光东表示,江苏将通过加快数据库信息化建设、加快研发社区矫正评估工具进度、加强循证矫正案例库建设,进一步深化循证矫正工作,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和水平。 

  推动矫正工作向“互联网+”管理迈进 

  矫务通APP应用、越界自动报警、“手机+腕带”24小时活动轨迹跟踪定位全覆盖…… 

  苏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大显示屏内,一张体现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实时位置的大地图上活动着一些绿色标记。“这是电子监管器发回的信号,每个绿点都代表一个佩戴着电子监管器的社区服刑人员的位置。”苏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处处长朱荣政介绍,管理人员可随时查看其中一名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个人数据也一目了然。 

  近年来,省司法厅借助“互联网+”流程再造,在传统社区矫正工作中不断“触网”,全力打造“互联网+”社区矫正升级版,通过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形成了综合预防、分类管控、信息主导、多元参与的一体化风险防范体系,有效破解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难题,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全方位、零死角。 

  制度先行 

  机制成风险防控利器

  今年3月28日,《江苏省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出台,该办法为规范全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使用管理提供了遵循。 

  抓住社区服刑人员在评、交、送、管、教、帮、罚等环节的风险防范“关键控制点”,是社区矫正的核心工作。2014年以来,江苏以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加强实战化、信息化建设,促进精准矫正,率先探索施行了一系列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制度,出台了《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使社区矫正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 

  2015年3月,江苏在总结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20项制度的基础上,公布了社区矫正“三项清单”,明确刑罚执行权力清单33项、矫正机构责任清单74项、社区服刑人员义务清单16项,将市、县(市、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中的权力名称、依据和运行程序进一步规范明确,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例如,社区服刑人员的16项义务清单中,对其按时到指定司法所接受矫正、接受执行社区矫正宣告、接受分级管理、接受手机或电子腕带定位监管、接受解除宣告等流程做出明确规范,使社区矫正机构管理有依可循,实现全程监管。 

  法律规定,社区矫正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然而实际工作中司法行政机关却面临着缺乏执行强制权、人力不足等困难。为破解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剧增、监管难度大等难题,江苏积极推动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用3年时间在98个县(市、区)全部建成信息中心,打造成一线实战平台,缓解了基层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的困难。 

  信息主导 

  大数据带来监管质变

  “我是栖霞区社区服刑人员章某,本周动态密码是‘退一步海阔天空’,下面我汇报一下本周活动情况……”这是今年3月28日,南京栖霞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矫正执法工作者正在回听“南京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监管安全指挥中心”网络管理平台的周汇报电话录音,同时进行“动态密码”抽查考核。如果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密码”回答正确,说明其与司法所联系畅通,处于正常在控状态。反之,则可能处于边缘状态,需列入“预警黑名单”,采取相关措施。 

  “管理平台是悬在服刑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双方头上的利剑。平台应用带来了社区矫正管理的精细化。”江苏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司法厅社矫局局长朱卫民介绍,2013年,省司法厅开始建设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版,目前已建成含全部在矫人员的各类矫正基础信息、移交衔接、综合评估、分析研判、执法监督、教育帮扶等模块在内的执行和管理一体化信息网络。如今,只要登录江苏省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社区服刑人员基础信息查询、实时定位情况核查、现场执法管理及教育矫正等信息即可一览无余。 

  今年2月,如皋市九华镇司法所长马建明发现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程某的定位手机“越界”。通过综合分析,如皋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章广建判断程某白天在酒吧与他人发生口角被侮辱,可能私自离开九华镇找朋友帮忙报复。马建明迅即通过刑罚执行矫务通“锁定”程某位置,并联系公安民警将其劝返,避免了恶性事件的发生。 

  “这归功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实现人防与技防紧密配合的有力举措。”章广建说,“通过执法监督统一平台系统,结合通话、短信等通信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定位,一旦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活动超越规定范围,系统就会及时提示和报警。”章广建介绍,该系统除上述功能外,还可以给定位人员发送各类短信,对其进行矫正教育。社区服刑人员也可通过短信平台,将个人的问题和困惑发送给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科技强矫 

  “人防” “技防”齐上阵

  实践中,江苏各地坚持向“互联网+社区矫正”要效率、要安全,不断优化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严密监管机制。 

  南京、苏州、镇江、连云港等地区通过建立语言管理、视频图像、生物识别考勤、执法记录仪等系统,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居住地变更、外出请销假、教育学习等监管制度的落实,督促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提高了监管效率。 

  无锡、常州、南通、徐州、泰州等市通过运用手机定位、电子腕带、移动矫务通等科技手段,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全天候定位跟踪、实时监控,这一模式有效解决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问题,堵住了安全隐患漏洞。 

  目前,全省已基本构筑起覆盖市县乡三级网络的“电子围墙”,通过手机定位,可随时核查重点对象的所在位置及生活状态,构建矫正工作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平台,实现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目前,全省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率达100%。 

  2013年3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为抓手,不断打造智能化特殊人群监管平台,实现网上办案、实时监管、信息研判、远程教育,有效地提升了工作质效。 

  2014年,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做好社区矫正手机定位平台和矫务通运行工作的通知》。目前,全省各地共配备矫务通终端3626台,工作人员通过“矫务通”终端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定位监控,执法人员可将现场图像、音频资料上传至省司法厅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留影留痕,而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共享社区矫正信息互通平台,又可实现每一个执法节点“无缝对接”。 

  专业化队伍制度化保障助力社区矫正提质增效 

  出台《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三化”建设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动员组织“五老”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公布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责任清单、刑罚执行权力清单、社区服刑人员义务清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范围…… 

  自2014年3月《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创新机制,搭建平台,形成了具有江苏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全省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0.1%以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专业化矫正队伍 

  实现矫正与服务双赢

  2014年以来,江苏司法行政机关将社区矫正队伍建设作为实现严格依法矫正的关键,强力推进基层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 

  镇江市出台《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按照“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形式灵活、规范有序”原则,招募具有专业资质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同时,依托“大爱镇江”社会志愿者管理体系,将社区矫正志愿者纳入系统注册管理和刷卡考核,实现了志愿服务星级评定和社会认同。 

  江苏司法行政机关在建设一支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上下功夫,培育扶持了“扬州珍艾”“太仓光辉”等一批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教育矫正效果显著。据统计,全省社区服刑人员累计做好人好事5万余件,涌现出顾长荣、胡会新等一批捐款救困、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的悔过自新典型。 

  围绕“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体系和监狱工作社会化协同要求,省司法厅在全省各监所先后选派360名监狱民警担任派驻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副职领导,使监狱机关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形成了“互帮共建”机制。 

  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全部建成,全省50%的县(市、区)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执法大队),3000余名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参加了职业培训考试。全省共有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2457人,专职工作者3460人,社会志愿者49495人,培养了477名心理咨询师,逐步形成了以司法所政法专编人员为主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队伍,大大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水平。 

  “五老”志愿者 

  铺就服刑人员“回归路

  “多亏冯老每周找我谈心,帮我慢慢转过弯来,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3月9日上午,社区服刑人员马某从镇江市京口区司法局局长陈琳手中接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时感激地说。 

  去年初,京口区四牌楼街道社区矫正“五老”志愿者冯德福老人得知马某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时有抵触情绪,主动与马某结成帮教对子。在冯老的言传身教下,马某终于卸下心理包袱,同时认领“微心愿”公益项目,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像镇江市司法局这样吸收“五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等采取“一对一”帮教的成功例子在江苏不胜枚举。溧阳市司法局推荐53名“五老”志愿者,为53名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教小组;太仓市司法局在动员组织“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上,相继培育了“光辉”社区矫正工作事务所、娄城老娘舅联合会等一批社会组织,专门承接社区矫正社会化服务工作。 

  近年来,为打造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服务品牌,江苏省司法厅主动加强与江苏省关工委协作配合,联合下发了《关于动员组织“五老”志愿者队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政法系统老同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办法》。全省各县(市、区)司法局、司法所与同级关工委实施有效对接,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共商互通机制。定期与“五老”志愿者进行座谈交流,动员“五老”担任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对青少年、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6+1”模式结对帮教。两年来,全省“五老”志愿者参与矫正小组的达15000余人,与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结对帮扶达2700余人。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五老”志愿者18500余名,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完善制度保障 

  促进矫正工作科学发展

  近年来,江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向关工委反馈需求情况,特别是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需求,提高了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006年1月,江苏省司法厅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在全国最早建立了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机制。 

  2008年又出台了《江苏省省级社区矫正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把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明确并细化了社区矫正经费开支范围。从2008年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保障机制至今,省级财政已累计拨付3.27亿元,各市、县(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配套,累计投入经费超过13亿元。 

  2012年11月,江苏专门发文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制度,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省财政对县(市、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补助。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场所、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装备。 

  2014年,开发建立社区矫正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机构网络互联全覆盖,业务工作全包容。同时,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和重点管控,有效降低重新犯罪风险,提高矫正工作整体水平。 

  近两年来,江苏各地投入保障经费,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中心等场所提档升级建设,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使调查评估、矫正接收等主要执法和管理事项在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形成了社区矫正执法管理新模式。 

  截至3月底,江苏省13个省辖市累计建立99个县(市、区)级社区矫正中心、458个心理咨询室、1307个教育基地、1434个就业基地、2539个社区服务基地,为社区服刑人员各项教育管理帮扶提供了场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