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出台《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18.12.2014  13:53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70号),省财政厅在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苏财规[2014]3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办法》出台后,将为规范我省财政票据管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办法》分总则、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财政票据的印制、财政票据的领购与发放、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附则等六章。《办法》不仅包含财政票据基本样式、目录管理、联次设置、《准印通知单》制度、财政票据缴验、遗失处理等基本内容,与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相比,更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而且进行了管理制度创新,统一了财政票据监制章式样、探索性提出票据印制公开询价机制,简化了财政票据印制费用结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