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李强作出批示

29.09.2017  08:01

  新华报业网讯 (苏宫新 任松筠) 9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一次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在南京召开。省委书记李强专门作出批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出席会议并讲话。中纪委委员、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弘强出席会议。

  李强在批示中说,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近年来,我省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层出不穷,他们用舍己为人的英雄壮举诠释了人生最美价值,用荡气回肠的浩然正气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谨向他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见义勇为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见义勇为英雄人物,加大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力度,推动见义勇为精神深入人心、见义勇为事业蓬勃发展,在全社会进一步唱响正气歌、传播正能量,为推进“两聚一高”、建设新江苏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王立科在讲话中说,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讲话精神。要站在完善和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进一步扩大见义勇为的社会效应,最大限度地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着力构建全民共治善治的社会治理格局,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使匡扶正义、维护稳定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王立科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与法治江苏建设、平安江苏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要坚持把见义勇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要切实加强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加快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议事协调机构,不断健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机制,真正让见义勇为人员有荣誉、有地位、有保障。要加快推进《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

  会议集中表彰了2013年以来全省涌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代表。47名先进个人和9个群体受到省政府表彰,分别被授予或追授“江苏省见义勇为英雄”“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江苏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会议同时表彰了全省见义勇为工作10个先进集体、20名先进个人。

原标题:我省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李强作出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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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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