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局法律顾问室”正式成立

27.02.2017  22:37

 

  为进一步规范省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苏政发〔2016〕8号)和《江苏省统计局法律顾问制度(试行)》精神,经研究决定,“江苏省统计局法律顾问室”于2017年2月23日正式成立。

  法律顾问室与政策法规处合署办公,日常工作由政策法规处负责。法律顾问室人员以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为主,另聘请了两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共九人组成。

  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征求和本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本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重大行政决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本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省统计局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起草、论证本局规范性文件,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应当请法律顾问参加,或者听取其法律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而未听取的事项,或者法律顾问认为不合法不合规的事项,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

 

来源: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