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解读②江苏省纪委: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06.06.2018  20:30

  近日,经江苏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江苏省出台《江苏省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日前,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省纪委有关负责同志。

   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举措

   问:制定出台容错纠错机制办法有什么背景和意义?

   答: 正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具有重要意义。

  探索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着眼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全局的重要举措,是“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实化、细化和具体化。

  当前,我省正处在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尤其需要全省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闯敢试、主动作为。 此次出台的办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形成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允许创新有偏差、但不允许墨守成规,允许担当有过失、但不允许敷衍塞责的鲜明导向,能够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全省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问:作为办法的主要起草者,简要谈谈办法起草的过程。

   答: 办法起草工作始终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行,省委娄书记亲自审定文件起草工作方案,多次就文件起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文件起草工作指明了方向。 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共同成立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分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执纪审查和问责追究情况,调研了解我省各设区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以及实践运用情况,赴有关省市学习借鉴开展容错纠错工作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起草形成了该办法。办法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各个方面意见,并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

   ”还是“不容”,关键要“六看

   问:近日中办出台意见强调,在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内,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这在实践中该如何把握?

   答: 实施容错纠错机制就是对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中出现一些偏差失误的干部,只要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未谋私利,能够及时纠错改正,都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积极关心和保护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的干部。在办法实施中,既要体现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又要体现对干部的从严要求,对政治立场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问题的绝不容忍,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问:容错纠错办法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与之前相比,有什么新的规定?

   答: 与之前相比,该办法对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拓展, 明确容错纠错机制不仅适用于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也适用于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在实施容错纠错中突出主要对象,重点鼓励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负责、勇担当;有效推动身处改革发展稳定一线的干部主动作为、敢闯敢试,想干事、干成事,引导广大干部争当改革的促进派、发展的实干家。关注重点领域,鼓励广大干部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鼓励广大干部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中攻坚克难、锐意进取;鼓励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

   问:“可容”与“不容”一直是基层操作的难点,该办法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

   答: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容错纠错中需要把握的具体问题,明确政策界限、规范实施程序,便于基层操作和实践。 主要是在“三个区分开来”的基础上做到“六看”:看问题性质,是探索创新还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分清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看工作依据,是界限不明还是故意曲解、随意变通,分清是先行先试还是肆意妄为;看主观动机,是出于公心还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分清是无心之过还是明知故犯;看决策过程,是民主决策还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分清是依规履职还是滥用权力;看履职取向,是开拓进取还是无视规律、急功近利,分清是积极作为还是好大喜功;看纠错态度,是及时补救还是消极应对、放任损失,分清是主动纠错还是坐视不管。

   严管有“尺度”,厚爱有“温度

   问:如何让容错纠错不是“纸上谈兵”,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答: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重在落实,我省规范容错调查、认定、处置等程序,确保在实际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

   认真细致开展调查核实,是实施容错纠错机制的关键。 办法明确,要协同开展调查,客观公正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尤其是在认定环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为准绳,科学作出容错纠错认定结论。

   对该容的大胆容错,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形成认定结论后,要根据不同情形区别对待、妥善处置,强化教育提醒,用好“四种形态”,真诚关心关爱,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解开干部思想扣子,让干部轻装上阵、积极工作。

   问:不能只讲“容错”不讲“纠错”,如何统一两者的关系?

   答: 容错与纠错是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一体两翼”,二者相辅相成、并行不悖。 我省坚持容错与纠错相结合,在容错基础上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充分汲取教训,坚持立行立改、注重完善制度、强化正向激励,把规则定在前面,最大限度避免犯错、少走弯路,提高自我纠错、自我提高、自我完善能力。 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组织部门加强指导,做好示范,发挥案例引领作用,既要避免不敢容不会容,又要防止突破党纪国法底线,推动制度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交汇点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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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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