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修订版年底施行

24.12.2014  12:41

  苏财规[2014]36号

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省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根据《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63号令)、江苏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直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5号)和省科技厅、财政厅《深入推进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苏科贷)工作实施方案》(苏科高发〔2014〕80号)等有关规章制度,我们修订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3〕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