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审议通过

29.09.2017  11:04

9月24日,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是我省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总结了我省多年来河道管理工作中的经验,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规范,并设立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地方特色。

河道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防洪、调蓄、排涝、灌溉、供水、航运等多种功能,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省河道众多、水系发达,全省有乡级以上河道2万多条,其中省骨干河道727条。《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理顺河道管理体制,落实部门职责,依法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河道资源,更好地发挥河道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功能作用。(供稿:厅政法处 责编:厅办公室 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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