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部门数个相关文件提及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兜住民生保障最基本的底线

24.02.2017  09:35

      五保老人猝死家中无人知,留守儿童惨遭虐待,重病患者家中等死,诸如此类的事一旦发生,必会引起舆论哗然。

      “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这句话被江苏省数个保障特困人员、关爱留守儿童、救助困难群众的政策文件所提及,成为江苏民政织紧民生兜底保障中最基本的底线。

      遭“大难”求助难?

      建立社会救助摆渡机制

      《中国诗词大会》火遍了大江南北。河北患癌症的农民白茹云为省24块钱路费不敢坐直达车的境遇让无数人落泪,而江苏省副省长陈震宁看到节目后却有另一番担忧。

      “因重大疾病而陷入苦难的家庭,在江苏有没有,有多少?”2月13日,在全省民政工作座谈会上,陈震宁的一席话引起了13个地市分管领导和民政局长的共鸣。

      “支出型贫困”和“急难型贫困”家庭在江苏并不少见。2016年,江苏对624万人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对40万户次实施临时救助。

      近些年,江苏省出台了社会救助办法、临时救助办法,不断完善医疗救助办法。特别注重在制定政策时,缩小制度缝隙,创新出救助制度间的“摆渡机制”。并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及时受理、转办困难人群的求助信息,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何为摆渡机制?这种摆渡机制效果如何?

      “去年7月走访李家岗社区时,发现居民李某乳腺癌发生了转移,从5月到7月,两个月个人直接支付医疗费已经达51626元,家庭生活和进一步医治出现急难。”南京市雄州街道冶浦工作人员说,他家从2007年就开始治疗,已经把家底都花光了,现在就靠4口人每月一共近6000元的收入治病,肯定需要政府救助。

      根据规定,六合区民政局只过了短短4日,就给李某一家发放了“支出型”临时救助9000元、医疗救助1万元。

      “按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医疗救助对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李某家显然不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但江苏省在制定本省医疗救助政策时,将临时救助对象中患大重病的人群列为了医疗救助对象。”江苏省民政厅救助处处长赵晓东说,这样就形成了急难群众从临时救助到医疗救助的过渡。形象点就是临时救助是船,把急难群众摆渡到他们急需的专项救助岛上。下一步,江苏省还将临时救助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与就业、教育等形成制度上的衔接。

      为了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江苏省对患重特大疾病群众,倡导有条件的地区“按支出,不按病种”救助。还有一些地区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南京、苏州等地医疗救助已经不设封顶线。全省重点救助对象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的救助比例都要高于70%,年度封顶线都高于当地基本医保封顶线的50%。

      “政府的救助只能保基本,力量也有限。所以我们提出‘政府主导保基本,市场介入作补充,社会参与献爱心’的口号,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比如引入保险机制、慈善、志愿者力量等。”赵晓东说。

      “我不会写申请,不知道该怎么办,都是互助会的人在帮忙。”东台市南沈灶镇李灶村生柳银家因遭遇火灾,损失十多万元,村镇“救急难”互助会帮助他申请了临时救助,为重建家园解了燃眉之急。

      帮助困难群众了解救助政策,尽快协助其申请相应救助,还能够直接救助困难群众。东台“救急难”互助会因为受到大家一致好评,目前已发展到398家,基本实现了村居全覆盖。先后为困难群众帮办救助手续9000多件,惠及特殊群众5万多人次。

      特困、空巢老人照料难?

      签订四方协议结合日托所

      空巢老人因没有人关爱照料而发生意外死亡的案例,近年来,江苏也发生过。作为全国老龄人口第三大省,江苏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1700万人,其中有近一半老人空巢。

      “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半失能空巢老人,他们是散落在社会上最困难的老年人群,也是政府托底保障中的首要目标。”江苏省民政厅福利与慈善处处长蒋同进说。

      为了防止他们发生意外无人知晓,生活上出现困难不能及时解决造成大的人身伤害,2015年江苏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全面建立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1+1+1+1”关爱照料制度,由乡镇(街道)民政办、一名党员或村(居)干部、一名供养对象的亲属或邻居和老人签订协议,实施关爱照料服务,一户不漏签订“1+1+1+1”协议。

      2016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关爱工作的通知》,将80周岁以上的空巢独居老人和60-79周岁之间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的空巢独居老人列入关爱协议签订范围。通过协议明确监护人和制定监护职责。

      协议中要求,社区工作者每周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2次,了解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的日常生活和身体状况;近邻亲属或志愿者每天至少上门或电话联系1次,及时帮助或协调解决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实际困难和需求。老人身体不适、严寒酷暑、极端气候等特殊情况要主动增加联系和看望次数,并及时反映异常情况,做到关爱守望无死角、无遗漏。

      “1+1+1+1”照料监护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了解老人的生活、身体、住房、就医等情况,还为量身定制帮扶方案提供了有力依据,蒋同进表示。

      监护重点空巢老人只是关爱保护的一方面。要让这些老人生活得好,还需要给老人生活、护理、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保障。

      去年一年,江苏省已经建立了112个老人日托所,今年计划再建100个,五年之内,全省还会完成8000个社区助餐点的建设。不需要到护理院去但是在家又孤独的老人就白天接到日托所,晚上再回去,离家但是不离社区,仍然能享受到家庭的温暖,享受到社区的人文生态。

      江苏还在探索将农民家门口的敬老院进行逐步转型。南京、无锡、徐州等地农村敬老院大部分已挂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今年下半年,全省50%的敬老院要向社会老人开放,为农村留守老人开辟一块养老服务市场。

      留守儿童意外预防难?

      明确监护人和监护职责

      前不久,昆明留守儿童除夕夜自杀,再度引起了对留守儿童保护的热议。

      在江苏,农村留守儿童有24.2万人,其中3944人无人监护,1.3万多人是父母一方外出一方没能力监护的。在经济欠发达的苏北城市,农村留守儿童有20.69万人之多。他们的安全怎么保障?

      去年12月,江苏省政府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部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对民政、公安、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26个部门进行了任务分解。要求到2017年底,全省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家庭得到有效帮扶,失学辍学儿童数量明显减少,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户口登记率基本全覆盖。

      江苏省着力构建“1+1+1”(1个重点对象落实1个村干部、1个网格长或志愿者和1个远亲近邻结对保护关爱)关爱保护机制。全省21400多个村(居)委会对24.2万留守儿童进行关爱,落到1个村(居)委会上,人数多的十几个,大部分只有几个,也有不少村(居)委会一个都没有。

      泰州市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座谈会等宣传活动,引导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履行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强化强制报告主体法律意识。海安、如东、如皋等地发放“致留守儿童父母一封信”,呼吁留守儿童父母更多地关注子女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召唤外出打工的父母返乡创业就业,给孩子创造快乐成长的家庭环境。

      扬州市积极探索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社会干预工作新模式,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风险评估和社会干预,为其量身定做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14个方面的干预措施,实现了精准帮扶。宝应县鲁垛镇将工作主阵地由学校“小家庭”延伸到社会“大家庭”,联合社会组织开展“暑你快乐”、图书“悦读”漂流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和发展问题。

      淮安市盱眙县民政局、教育局、关工委、妇联、团委等多个部门一直采取联动合作的手段,以亲情帮扶为重点,引入社会力量,开展代理家长助学、大学生村官摸排家访、志愿者义务辅导等多种特色活动。

      江苏省民政厅下一步将拿出农村留守儿童公益金1000万元打造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示范项目,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监护、学习、成长等一系列问题的活动。

      为了使保障措施落实到位,江苏省建立5级信息系统。采用政务内网和村居VPN的方式进行留守儿童数据的动态更新。层层压实责任,主动作为,一旦发现设区市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实、问题不详、失职严重等问题,将严肃追责并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