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

13.02.2017  14:34

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财综〔2017〕2号

  各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省 财 政 厅      省 地 税 局      省 残 联

  2017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