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出炉!42件项目中三成关注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

07.05.2018  21:25

  交汇点讯 江苏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5月7日正式对外公布。42件列入计划的立法项目,紧紧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将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改善民生、保护资源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切实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记者注意到,纳入立法计划的项目中,有12件明确要求力争今年内完成出台,包括《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江苏省广告条例》《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江苏省防灾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办法》。有26件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适时提出,比如《江苏省电信条例》等。另外还有4件为需要积极调研论证的项目,包括《江苏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江苏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法》《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社会化动态监控管理办法》《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在42件项目中,有13件都关注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比如,为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等等。

  交汇点记者石小磊

   附件: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22件)

   (一)正式项目(7件)

  1.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订)

  2.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

  3.江苏省广告条例(修订)

  4.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

  5.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6.江苏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7.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

   (二)预备项目(15件)

  1.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

  2.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

  3.关于确定《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具体范围的决定

  4.江苏省电信条例

  5.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修订)

  6.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

  7.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

  8.江苏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9.江苏省种子条例(修订)

  10.江苏省农田水利条例

  11.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修订)

  12.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条例

  13.江苏省发展中医条例(修订)

  14.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

  15.江苏省环境监测条例

   二、规章项目(20件)

   (一)正式项目(5件)

  1.江苏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办法

  2.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3.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修订)

  4.江苏省防灾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5.江苏省普通国省道管理办法

   (二)预备项目(11件)

  1.江苏省营商环境优化办法

  2.江苏省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3.江苏省蚕种管理办法(修订)

  4.江苏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实施办法

  5.江苏省住房租赁治安管理规定

  6.江苏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

  7.江苏省海域使用权出让和流转管理办法

  8.江苏省长江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

  9.江苏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修订)

  10.江苏省行政委托与行政协助规定

  11.江苏省政府合同管理办法

  (三)调研项目(4件)

  1.江苏省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江苏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法

  3.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社会化动态监控管理办法

  4.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

  交汇点记者 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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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顾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