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成功

17.05.2017  04:02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5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相关事宜的通知》(苏财债﹝2017﹞23号)的部署和要求,5月12日,江苏省财政厅代表江苏省政府在上海通过财政部政府债券发行系统,面向27家2017年江苏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承销团成员,由南京银行作为簿记管理人,采用簿记建档方式,成功定向发行了3336443万元置换债券。其中,一般债券1206638万元,专项债券2129805万元。受财政部委托,财政部驻江苏监察专员办事处派员对本次发行进行了现场观察。省审计厅派员对发行现场进行了全程监督。

  本次置换债券各期限全部募满,其中一般债券共募得5年期债券603319万元和10年期债券603319万元,中标利率分别为4.12%和4.17%;专项债券共募得3年期债券1064903万元和7年期债券1064902万元,中标利率分别为4.06%和4.18%。

  此次我省政府置换债券定向承销发行的成功,对于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防范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