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收养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实施

05.02.2017  18:02

  记者日前从省民政厅获悉,《江苏省收养能力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近日正式实施。今后,本省需收养孩子的家庭须经过评估打分,民政部门按分数高低,择优选择收养家庭。该体系执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制”,58岁以上人士或有多种不良行为记录的家庭一律没有收养资格。

  我省试行的收养能力评估指标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收养评估工作的通知》为基准制定的,收养申请人首先需满足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民政部门对收养申请人进行全方位收养能力评估,最后得分为夫妻二人总分值的平均数,综合调查评估最低得分不得低于75分。

  为切实保护被收养人的权益,此次评估体系设置了很多“硬杠杠”,以“一票否决”设置了几个重要限制。比如在年龄方面,根据江苏省平均预期寿命76.63岁与被收养人18岁成年的数据,评估体系经过计算,取消58岁以上人士的收养申请资格。有精神疾病、传染病、重度残疾、重大疾病的家庭,低保对象及低保边缘户等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有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的家庭,都不具备收养资格。有虐待儿童、遗弃儿童(包括放弃收养儿童监护权)、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性虐待、酗酒、赌博、滥用药物等行为记录的家庭,也无法获得收养资格。此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有经法定资质鉴定机构所鉴定的收养DNA亲子关系的,以及使用非正式手段事实收养的,收养人不愿意接受评估调查的家庭,都无法获得收养资格。

  我省此次出台的收养评估体系,满分为100分。除上述一票否决项目外,评估还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前提,设定了26个等级考察标准,每个等级设置不同分值。由民政部门通过约见、面谈、家访、走访等办法,对收养人的收养动机、经济状况、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学历学识、品德品行、性格心理等进行考察。

  目前全省每年在民政部门收养登记成功的家庭有1000户左右,已有苏州、南通、无锡、常州、南京等地试点收养评估打分制,仅去年前10月就完成1100多例评估。此次省级评估体系出台将合法收养程序标准推向全省范围,今年这项体系还将申报江苏省地方标准。

  要确保收养关系中儿童权益实现最大化,首先得确立合法的收养关系。目前国内民间非法收养占收养比例的90%以上,致使大量被收养人落户、上学等权益不受保护。业内人士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杜绝非法收养、拐卖儿童事件,保护儿童权益,首先应建立合法的收养机制,规范收养程序。我省将对各地收养登记人员进行评估体系培训,全面严格执行收养评估标准化。 (唐 悦)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