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11月20日召开

18.11.2015  08:34

  新华报业网讯  11月17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以来省委常委会的工作,研究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问题。省委书记罗志军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于11月20日至22日在南京召开。

  省委常委会听取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稿征求意见后修改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这次征求意见,各地各部门各有关方面对文件稿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协商讨论,集中各方智慧。会议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审议。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江苏发展既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制定我省“十三五”规划,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记“两个率先”光荣使命,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以“五个迈上新台阶”为重点任务,以“八项工程”为主抓手,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江苏篇章。

  会议指出,推动“十三五”时期“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取得重大进展,前景光明,任务繁重。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六个坚持”原则,丰富完善发展战略,不断创新思路举措,奋力开辟江苏发展新境界。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了我省贯彻落实意见。会议强调,要加强调查研究,找准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不断提高我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认真落实好干部五个标准和干部任用条例,及早研究谋划年轻干部和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推进结构性干部配备目标落实,科学规划干部梯队建设。

  会议还讨论研究了其他事项。

  新华报业网记者 耿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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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莉娜、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