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30.01.2015  12:16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7月28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江苏省进行了巡视。10月30日,中央巡视组向江苏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用中央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确保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到位真到位提出明确要求。去年11月6日-7日,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对做好整改工作再一次进行动员部署。12月13日-14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江苏视察指导并发表重要讲话。12月22日-24日,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具体部署,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向深处抓、向实处落。

  二是强化主体责任,一着不让抓好整改落实。省委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罗志军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学勇和省委副书记石泰峰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小组,由相关省委常委担任组长,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共同参与,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主要问题和3个方面意见建议分解为23项任务98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罗志军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省委先后召开6次常委会和多次专题会,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全省各地和各责任单位党委(党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每个整改事项都有负责任交待和结果。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标本兼治确保整改任务完成。省委派出7个由正厅级领导担任组长的联合督查组,对全省13个省辖市和99个县(市、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围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截至去年12月底,修订原有制度5项,新出台制度41项,还有7项制度待中央相关制度颁发后出台。23项任务已全面整改,98条整改措施有78条全部落实到位,还有20条需要有个过程才能落实到位,正在强力推进。

  二、立说立行动真碰硬,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到位真到位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突出抓好省委主体责任落实。省委常委会带头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去年省委常委会共召开45次会议,有31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重大责任。在省委九次全会上向全委会报告了本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接受全委会的监督。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把两年一次的考核加强为一年一考核,去年12月省委成立14个检查考核组,在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由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带队,对13个省辖市、13个省级机关部门进行了实地检查考核,及时反馈检查结果,推动责任落实。二是积极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省委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领导,及时听取省纪委对省管干部采取调查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及重大案件查处的情况报告,及时批准省纪委对重要案件初核、立案审查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复杂情况,给予有力支持。三是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每年底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结合各市报告情况,省委常委会听取部分市委负责同志工作汇报。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普遍进行廉政谈话。

  2、关于纪委查办案件力度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认真组织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70个重点关注问题线索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召开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推进会,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分赴联系地区进行督查指导。中央巡视组转交的其他信访件,督促各地认真办理,确保件件有交待。二是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省纪委在不增加编制、机构数的情况下,经过两轮调整,从事执纪监督业务的机构数、人员编制数均有大幅增加,占比分别达到72%、64.5%。加强对市、县(市、区)纪委推进“三转”工作的督促指导,直接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大大增强。三是健全依纪依法、高效协同的查办腐败案件工作机制,省纪委进一步完善了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单位协作配合办法。建立完善防逃追逃工作协调机制,正在对外逃党员干部情况进行新一轮调查统计,完善外逃人员基础信息库,并将建立外逃党员干部月报制度。四是积极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制定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支持和督促下级纪委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省纪委对重要案件线索处置方式及标准作了进一步明确,并要求各省辖市纪委定期上报重要案件线索处置情况。五是加强查办案件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基础数据平台、“两规”“两指”安全监管平台、案件线索统一管理数据平台,定期收集党员领导干部基础信息,切实加强对重要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和排查分析,实现动态监管、及时预警,有效提高发现问题、调查取证、突破案件能力。六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进一步调整充实办案人才库,开展业务专题培训,推进岗位练兵活动,健全办案监督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监督管理,省财政下拨200万元支持市县提高办案装备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3、关于省委巡视工作围绕一个中心、聚焦“四个着力”还不够,有的地方巡视工作存在走过场的问题。

  切实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围绕“一个中心”、聚焦“四个着力”,坚持普通访谈与重点约谈相结合,多渠道受理群众信访件,定期分析信访谈话,加强与组织、司法等部门联系,通过约谈举报人、查阅证据性材料、实地暗访等,切实提高巡视发现问题的能力。去年省委巡视组下半年第二轮巡视中,累计发现“四个着力”方面突出问题229个。省委巡视办建立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等征求巡视对象建议工作机制,对问题反映较多的地方或单位先期安排巡视,已在2014年12月第三轮巡视中开始实施。加强对巡视报告和反馈意见审核,提高报告质量和反馈针对性。强化巡视组组长责任制,制定《省委巡视组组长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对组长履行职责、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责任追究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巡视成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巡视干部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4、关于腐败问题多层次、多领域、广覆盖,表现形式隐蔽化、智能化、多样化,查处难度加大;针对领导干部子女经商办企业,要界定明确基本要求,把制度笼子扎牢。

  一是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汇集梳理、集中排查和定期评估制度,省纪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委厅机关办案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下发关于规范向省纪委报送反映省管干部问题线索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行案件线索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重要案件线索查处方式及标准对现有线索进行“大起底”,确保每个重要线索都有落实。二是充分发挥全省贯通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信访举报网络作用,构建便捷高效的信访举报受理平台,推行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网上登记、网上呈批、网上传输,实现省市县纪检监察网络举报渠道全覆盖。2015年健全拟提拔干部信访举报筛查制度,建立线索转立案回告机制,完善实名举报奖励机制,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核查通报例会制度,加强信访线索梳理和分类处置,强化信访举报在办案中的作用。三是健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下发《关于巡视中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的意见》。逐步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在淮安市、省公安厅、盐城市亭湖区、镇江市丹徒区、宿迁市宿豫区等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个人财产公开试点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10个县(市、区)、20个机关单位、30个企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离任从业限制。四是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方面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领导干部利益冲突事项申报、公开、回避工作进行前期调研,研究制定《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子女亲属从业行为,防止领导干部借职务便利为子女亲属谋利,积极构建防止利益冲突行为准则和制度体系。

  5、关于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国企改制等领域依然是腐败重灾区,有的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涉嫌收受贿赂。

  去年11月-12月,组织开展了规范征地拆迁专项督查,对土地管理问题比较大的14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国企改制等领域廉政风险开展了专项排查,根据发现的问题,切实加强源头预防工作。围绕规范征地拆迁,下发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严控建设用地规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规范土地征收出让、维护群众土地权益等作出明确规定。围绕规范工程建设,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准入制度,健全招投标办法,加强评标专家库管理,实施信用动态考核,完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制定串通投标和投标人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研究出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等文件,提高全省工程项目进入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平台的覆盖率。围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下发关于规范省属企业改制、省属企业改革过程中领导人员行为规范、省属企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省属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管理。

  6、关于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空间较大,“能人腐败”,一些干部用自己手中权力谋私,搞权钱交易等问题。

  一是制定加强干部“”的考核具体办法,吸取“能人腐败”教训,对“”的考核原则、重点内容、方式方法、成果运用等作进一步细化,更好掌握干部“”的情况,做到把“”放在首位,再能干的人“”不行坚决不用。二是针对江苏基层组织资源相对雄厚,基层权力寻租机会较多、问题较大的状况,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改革,加快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公共资源产权交易中心建设,打造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切实有效的监管机制。省政务服务中心正抓紧搭建管理班子、配备工作人员,成立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建成统一规范的实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召开办案经验交流现场会,研究部署“系统查、查系统”办案工作,坚决遏制重点领域腐败蔓延势头。去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城市建设、土地出让、招投标、国企改制、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案件400余件,查处公安、农业、教育、卫生、税务、社保等系统案件1400件。四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省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审批事项由889项减少为375项,全省各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万多项。去年11月30日,向社会公布省政府56个部门责任清单,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由8900多项减少到5625项。下发《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编制规范》,推动市县做好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工作。五是对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实际分工状况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制定相关制度文件,重点对市、县(市、区)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作出规定,切实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7、关于一些领导干部与老板之间保持相对稳定的关系圈子,进行封闭式权钱交易的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与老板相互勾结牟取私利的案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审计、建设、国土、财政等机关和单位的联系沟通,增强办案合力。认真梳理官商勾结、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抓紧组织核查。去年11月至12月,全省新立案查处的2名厅级、8名处级、28名科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其中33人是因与老板勾结谋利被查处。二是跟踪了解部分地方和单位新提任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明确领导干部不得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资源转让等经济活动,认真查纠领导干部以个人名义为老板介绍、担保和承揽投资项目等问题。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筹备开通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大厅和省政府政务中心信用服务窗口,出台严重失信黑名单公示制度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建立联动惩戒机制。目前13个省辖市已全面建成建筑施工企业基础数据库和信用考评体系,将信用考评结果与招投标实施关联,2015年覆盖到所有县(市)。

  8、关于腐败干部存在权色交易的问题。

  一是加大领导干部生活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有生活作风问题反映的,及时提醒教育、诫勉谈话;存在通奸、包养情妇等问题的,坚决查处;通过“权色交易”获取利益的,严查重处。去年全省共查处相关案件103件,同比增长10.8%。二是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在去年9月份召开全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之后,省委八次全会上印发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13名省管干部悔过书,以案明纪,引导领导干部引以为鉴、吸取教训。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政务网站等载体作用,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大力营造健康向上舆论氛围,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加强自我约束,培养健康情趣。三是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生活待遇,严禁超标准配置生活设施、配备服务人员,推行异地任职领导干部公寓制,加强集中管理。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边整边犯、顶风违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开展省、市驻外机构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省纪委牵头组织督查组,专项督查驻北京、上海、深圳、西北4个办事处,督促及时整改。制定省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改革和加强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管理体制和权限,调整机构设置,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纪律检查,落实报告制度,规范资金管理,有效堵塞漏洞。研究制定省驻国(境)外经贸代表机构日常工作和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针对巡视组对个别市县驻南京办事处巡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责令迅速核实情况,已经处理到位。研究制定市、县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办法,拟撤销省直管试点县(市)外的所有县(市)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二是对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学习考察、参会、接待、调研、休假等涉及吃、住、行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梳理,汇编成册,制成“口袋书”提供领导干部学习掌握,已发省各部门和各市。专门下发有关通知,认真落实中办、国办禁止到21个风景名胜区开会有关规定。三是严肃查处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用公款大吃大喝行为,对扬州市及溧阳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宴请行为,及时查明情况、从严处理,并向社会通报。

  10、关于个别部门和单位仍以各种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购物卡等财物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范津贴补贴的制度规定,下发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和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标准,强化审批管理。省财政、审计部门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审计监督,去年共查处违反津补贴政策问题30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二是严肃查处凤凰出版传媒公司发放购物卡问题,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作出党纪处分。组织6家省级文化集团及所属24个子企业围绕执行财经纪律开展自查自纠,集中对2013年以来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工资总额使用、发放福利待遇等情况全面梳理复核,再次对设立“小金库”问题进行彻底清查。与此同时,建立健全省级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监事会管理、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经营投资重大失误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制度,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省级文化企业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三是在全省党政机关干部中开展收受购物卡问题专项整治。省纪委下发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财政、商务、人行等相关职能部门强化业务监管,进一步规范发行预付卡、银联卡行为。将执行严禁收受购物卡规定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必述内容,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通报党政机关干部顶风违纪收受购物卡的案件。四是对南京市六合区交通局22名收受购物卡人员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有弄虚作假情节的从重处理,收缴全部违纪所得,对其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2名局领导进行严肃查处,调查处理情况已向社会公布。

  11、关于个别市县在已背负巨额政府债务情况下,仍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问题。

  一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有关规定,责令相关市对部分市级机关违规用房问题整改到位。入驻机关单位已于去年12月5日前全部搬出,曾计划搬迁入驻的仍留原处办公,退出的部分由市相关经营单位进行商务招租。二是责令相关市按项目审批有关规定,对森林公园接待中心项目迅速整改落实到位,按照接待中心作为公园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定位,补办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做好运营服务监管,尽快向广大游客和群众开放。三是按照不留死角的要求,对各地各部门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在各地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3个督查组赴省辖市开展专项督查,没有新发现一起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出台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办法,进一步健全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的办公用房专项清理进行“回头看”,累计调整清理办公用房269.77万平方米,所有违规办公用房均清理调整到位。

  12、关于干部作风不扎实,好大喜功,甚至弄虚作假,搞短期行为,不能一张蓝图干到底的问题。

  加快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三规合一”、“多规合一”。推动省政府《关于科学编制城乡建设项目年度计划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和约束力的通知》,保障城乡规划依法实施。对各地落实相关规划法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同省国土厅、住建厅等部门,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各地、深入现场,开展专项检查,全面了解相关规划落实情况,对调整不规范、执行不到位的,督促立即整改。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严格查处违规行为。

  13、关于有的干部沉迷于政绩冲动,重显绩、轻实干,相互攀比指标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引导各级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理性务实推动改革发展。在省委九次全会上,对深刻认识经济新常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把发展立足点真正转到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方法,组织修订“八项工程”监测统计指标体系,下发《意见》,增加了体现改革创新、转型升级、质量效益等方面监测指标,引导各地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导向。三是建立定期听取省有关部门对市县考核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制度,综合运用各类考核成果,对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分析。四是抓紧制定改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已对近年来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进行了梳理,开展了深入调研,形成了初步意见。

  14、关于有的搞虚假招商引资的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纠正虚假招商引资问题。省商务厅会同省统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相关市进行调查核实,重点对2012年、2013年实际到资情况进行核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二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完善外资统计制度,加强外汇资金进出情况监管,修订完善《外商投资实际到账统计工作指引》,增加了进口设备报关单、购买设备增值税发票、土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发票等凭证,进一步加强对外资项目真实性证明材料的审查,并明确了操作细则。三是在全省组织开展规范招商引资及外资项目落地情况专项核查,共核减调整全省各市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利用外资统计数据13.84亿美元,核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今后每年对外资项目落地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15、关于官僚主义顽症难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发生的问题。

  进一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再认识、再梳理,确保整改到位。从去年11月开始,对教育实践活动以来中央21项、省委18项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组织进行了“回头看”,一项一项梳理排查,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制定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实施意见》,就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作出进一步部署。进一步细化分解专项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建立专项整治月报制度,在省主要媒体定期公布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倒逼专项整治任务落实。

  16、关于有的地方以实施“三集中”为名,强行将老百姓搬迁,腾出土地搞项目开发的问题。

  在全省开展“三集中”涉及土地项目专项治理,去年11月梳理排查出问题较多的7个重点县(市)开展专项督查,突出解决强行将老百姓搬迁的问题。针对巡视组反馈和国土专项审计反映的涉及土地方面的问题,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切实纠正土地违规行为。制定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作出进一步明确。出台关于规范土地整治、占补平衡试点的《意见》,对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规定、严格控制增减挂钩试点规模与范围等作出进一步规范。下发关于规范村庄规划建设的《意见》,对提高镇村规划建设水平、优化镇村布局规划,严防一味追求拆并村庄、强推农民集中上楼等作出具体规定。

  (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7、关于部分干部党的观念、党性观念和政治意识淡化,缺乏党性约束、纪律约束的问题。

  一是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出更高要求。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在省委八次全会上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专门强调,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始终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制止。加强纪律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管理,坚决禁止制造和传播谣言等政治自由主义行为。二是把执行政治纪律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的意识。三是加强和改进党委督查工作,探索制定我省党委督查工作《办法》,对执行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切实纠正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等现象,确保真正落实到基层和实际工作之中。四是组织起草关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对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出具体规定,待中央文件下发后出台。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

  18、关于一些市县领导班子成员重分工、轻全局,发挥集体作用不够;决策事项重程序、轻协商,会前酝酿不充分,“一把手”拍板现象依然突出。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民主不充分、集中不完善,“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

  一是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通知》,指导和推动市县乡领导班子正确处理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进一步健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相关制度。省委常委会听取13个省辖市市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时,检查了各地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组织起草《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把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待中央文件下发后出台。

  19、关于一些干部组织观念淡薄,自我意识较强,我行我素,且盲目乐观,自我感觉良好,无视组织纪律的问题。

  结合开好2014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普遍开展谈心谈话,重点围绕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提醒帮助。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正确看待发展已经取得的成果,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兢兢业业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去年11月份组织各地各部门对领导干部近两年来外出请假报备和参会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省委办公厅对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和参会管理的具体事项作出进一步规范。

  20、关于有的干部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

  一是对近年来“带病提拔”的省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中央巡视组交办涉嫌“带病提拔”的有关干部,已根据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倒查,并按一人一报告形成专门倒查材料,对违纪违法人员正在审理中。二是制定《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严格“带病提拔”倒查问责。全面实施拟提拔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制度,省委组织部印发《拟提拔的省管干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部内操作规程》,明确提出“凡提必查”要求。三是逐级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审核相关制度。13个省辖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软件网络版已安装并试运行,并向所有省级机关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发放软件,明年起全面实行。四是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机制,建立行贿买官“特别监督档案”。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就防止带病提拔、处理买官卖官等工作,省委组织部加强与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审计厅、省信访局等机关部门信息沟通,听取意见,切实做好省管干部任职前征求意见工作。对来信来访中反映到的干部问题,未经核实,一律不得上会讨论。省委组织部根据纪检机关处分决定书或司法机关判决书,已初步建立起涉及买官卖官人员“特别监督档案”,以便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及时查询对照。

  21、关于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弄虚作假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肃查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教育,推动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对中组部检查组发现的个别地方涉嫌行贿买官名单逐一过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线索移送有关市纪委核查并处理。对涉嫌档案造假骗官的干部有关材料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给予相应处理。对反映个别地方曾经出现组织部长买官卖官、违规提拔干部方面的问题线索进行专项梳理,按有关程序核实处理。二是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对查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案件,及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群众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特别是网络媒体热议的案件,适时适度向社会公开。去年先后通报了两批共5起违规违纪选人用人问题案件。近期还将通报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件。三是加大对选人用人工作巡视和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省委巡视组作用,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重点巡视,去年省委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发现这方面突出问题47个,及时派出检查组配合巡视组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研究制定组织部门与巡视机构经常沟通办法、巡视机构向组织部门移交线索办法,共享巡视成果、用好巡视成果。明确每五年对所有有用人权的单位至少开展一次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地方党委至少两次。

  22、关于干部档案存在造假的问题。

  开展干部档案专项整治,对中央巡视组抽查存在问题的117卷档案进行调查核实,通过直接查、督促市县查、委托专业机构鉴定、约谈干部本人和相关证人等方式,逐一进行查核处理。下发《江苏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部署从去年11月开始分4个批次对干部档案进行全面专项审核。目前第一批省级机关和市县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已经开始,预计两个月完成。进一步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全面启动省管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力争2016年前全部实现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立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把查核档案作为重要环节,省和9个省辖市已出台相关规定,将全面推开。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审核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23、关于一些地方和部门选拔任用干部不够规范,超编制、超规格配备干部的问题。

  一是坚决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规范问题。改进干部任职考察的有关办法,区分不同类别干部的选拔任用,从会议推荐、谈话推荐范围、考察程序等方面细化干部任职考察工作流程。召开全省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就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教育管理等作出具体部署。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执行干部任期制,严格规范任期制干部调整。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办法》,加强对领导班子日常运行情况的了解,指导镇江、泰州等地开展试点工作。二是下发关于严格清理超职数配备政府副秘书长的《通知》,督促各省辖市抓紧对超配情况进行整改。目前13个省辖市都已完成清理工作。三是认真落实中组部《关于深入推进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的几点要求》,开展干部配备“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对全省超配的1146个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进行整改消化,对全省正科级职位负责人明确为副处级情况进行调研,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目前已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达55%以上。下发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职数预审制度的《通知》,重点审查是否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问题。修订省管干部职务名称表,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根据中组部修订职务名称表情况,全面梳理省管干部职务名称表,统一规范干部职务名称。

  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用劲,把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契机。以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为强大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更好落实到党的建设全过程和党内生活各方面。

  二是敢于担当,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更加注重全面、始终坚持从严、切实强化治理,拿出务实管用的措施,把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具体地落实到位。

  三是突出“认真”,把严格管理干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从严管理干部体系,把干部队伍严格管理好,培养造就适应“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是抓常抓细,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切入点。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善始善终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中中央明确的21项、省委明确的18项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全面纯洁起来。

  五是惩防并举,把严厉惩治和预防腐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使形形色色的腐败无处藏身,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江苏风清气正从政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中共江苏省委督查室,电话:025–83391185;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督查室,邮编:210013;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中共江苏省委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