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明起实施

28.02.2015  13:42

  年底前建成省级机动车污染监控平台,各市可联网查询

  本报讯(记者吕宁丰)备受关注的《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月1日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通过,3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27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座谈会上获悉,全省将加快淘汰黄标车,今年年底前建成省级机动车污染监控平台,在全省13市范围内联网查询黄标车信息。

  “去年江苏省机动车保有量1104万辆,居全国第3位。”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说,相当于平均每7个人有1辆车,南京、苏州等大城市比例更高。数据显示,2014年全省比上年增加汽车149.6万辆,相当于每天新增注册汽车近5000辆。机动车基数大、增速快,给尾气排放总量控制带来很大压力。据了解,虽然近年来我省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并采取了限行、禁行的措施,但仍有一些高污染车辆从城区转移到郊区,从南京转移到外市。由于各市之间信息不联网,给黄标车监管留下空白点。省环保厅牵头正在建设省机动车污染监控平台,13个市的系统全部联网,随时可以查询黄标车信息。下一步将在全省禁行黄标车基础上,与长三角其他省市联网,实现长三角区域内黄标车限行。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我省在控煤、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也制定了一系列硬指标。其中,淘汰炼铁产能110万吨、炼钢150万吨、电解铝10万吨和水泥370万吨。此外,还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步伐,全年新增新能源汽车1万辆,范围扩大到13个省辖市,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充电桩设施,使充电更加快速和便捷。

  原标题: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明起实施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