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出台规定保障线下购物也有“后悔权”

06.09.2022  17:50

  中新网南京9月5日电 (徐珊珊)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5日消息,该局近日会同江苏省消保委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发布《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全省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

  《规定》共23条,内容包括开展无理由退货的目的依据、范围、原则、承诺内容、商品完好的判定标准、退货程序和要求、监督管理等。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坚持“政府倡导、企业自愿、承诺即受约束”原则。

  《规定》明确,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鼓励同品牌连锁实体店、厂方直营实体店、商场和超市等推行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探索建立生产与流通同步、线上与线下同步的“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机制。

  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的线下实体店经营者均可参加。从事相关服务的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无理由退订服务的可参照《规定》执行。

  《规定》还鼓励省以下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无理由退货先行垫付制度,设立无理由退货先行垫付资金,建立无理由退货信息平台,确保消费者48小时内收到退款。

  根据《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费用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消费者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

  《规定》要求,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经营者应当公开展示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并将承诺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退货条件、退货时限、退货流程以及相关说明等,以张贴、悬挂、摆放、电子屏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完)

编辑:顾名筛